國家煙草專賣局原局長凌成興判監16年 為煙草反腐落馬最高級官員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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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報道,吉林省長春市中級法院21日(周三)一審公開宣判工業和信息化部原黨組成員,國家煙草專賣局原黨組書記、局長,中國煙草總公司原總經理凌成興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案。

法院對凌成興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以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對追繳在案的凌成興受賄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國家煙草專賣局原局長凌成興調研煙草工作。(旬陽市人民政府)

經審理查明:2006年至2023年,凌成興利用擔任江西省委常委、副省長,國家煙草專賣局黨組書記、局長,中國煙草總公司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企業經營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311萬餘元。

2015年以來,凌成興擔任國家煙草專賣局黨組書記、局長,中國煙草總公司總經理期間,在促成、審議投資並收購股權過程中,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損失人民幣2.08億餘元。

凌成興是2021年底以來的煙草反腐風暴中落馬的最高級別官員,也是國家煙草專賣局成立至今首名被查的「一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