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西藏自治區政府主席 齊扎拉受賄數額特別巨大被提起公訴
撰文:孫聖然
出版:更新:
十四屆全國政協原常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原副主任齊扎拉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齊扎拉作出拘捕決定,並指定由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近日,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已向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齊扎拉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齊扎拉利用擔任迪慶州委常委、中甸縣委書記,迪慶州委副書記、中甸縣委書記,迪慶州委副書記、州長,迪慶州委書記,雲南省委常委、迪慶州委書記,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拉薩市委書記,西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政府主席,十三屆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十四屆全國政協常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齊扎拉,男,藏族,1958年8月生,雲南香格里拉人,1982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9年12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