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數額特別巨大 中國海油原副總經理袁光宇被提起公訴
撰文:孫聖然
出版:更新:
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袁光宇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江蘇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袁光宇作出拘捕決定。近日,江蘇省徐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袁光宇利用擔任中海石油北方鑽井公司總經理,中海油田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總裁,中海石油(中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總經理,中國海洋石油渤海石油管理局局長,中國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執行副總裁、總裁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袁光宇,男,漢族,中共黨員,1959年出生,1982年在石油大學(原華東石油學院)獲鑽井工程專業學士學位,2001年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研究生畢業,2004年中歐國際工商學院CEO班畢業,2007年中歐國際工商學院EMBA畢業。曾任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中國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執行董事以及首席執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