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協原副主席周喜安貪污1.34億 以受賄罪判處死緩

撰文: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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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人民法院網》5月7日報道,內地2025年蛇年「首虎」,福建安徽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周喜安受賄案在福建漳州公開宣判,周喜安以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將追繳在案的周喜安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2年至2025年,被告人周喜安利用擔任四川省巴中市市長、四川省資陽市委書記、安徽省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資金撥付和用地審批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34億餘元(人民幣,下同)。

安徽省原政協副主席周喜安被判死緩。(人民法院網)

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周喜安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應依法懲處。周喜安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鑒於其受賄犯罪中有未遂情節,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份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大部分已追繳到案,具有法定、酌定從寬處罰情節,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據悉,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26年2月5日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周喜安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周喜安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原安徽省政協副主席周喜安被判死緩。(網絡資源圖)

據此前報道,2025年2月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周喜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於去年11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終結調查,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資料顯示,61歲的周喜安擁有經濟學博士學位。曾任國家發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國家能源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組負責人;國家能源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組組長(正司長級);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司長;四川省巴中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理市長;四川省巴中市委副書記、市長;四川省資陽市委書記等職。

2018年1月,周喜安任安徽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2023年1月,他任安徽省政協副主席,直至2025年2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