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7月上路 學者:習近平鞏固民族政策成果
《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將於7月1日起正式實施,國務院新聞辦公室6月24日舉行記者會介紹相關內容,強調該法將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提出的「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理念轉化為國家意志。
北京官方表示,習近平於去年8月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研究該法草案,是30多年來中共中央政治局首次研究一部法律草案。
對此,台灣國防安全研究院副研究員侍建宇接受台媒《中央社》訪問時評價,這部法律是一份習近平繳出的「成績單」,內容涉及學校使用通用語言文字、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等政策,其實早已開始推動,如今只是透過法律形式鞏固成果,並宣示相關政策仍將持續推進。
《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共分序言及7章,「中華民族」一詞共出現88次,重點強調「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藉此調整全國範圍內的民族關係。
侍建宇表示,「中華民族」論述由來已久,但過去較偏向學理討論,梁啟超、孫中山等人對「中華民族」均有不同定義。他認為,這次是首次透過法律建立完整框架,「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等於是『中華民族法』」。
外界同樣關注法律中的涉台內容。根據第21條規定,國家將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深化兩岸各領域融合發展,增進台灣同胞對中華民族的歸屬感、認同感及榮譽感,推動兩岸共同傳承弘揚中華文化,增強「同屬中華民族、同是中國人」的認識。
此外,第63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組織和個人,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破壞民族團結進步、製造民族分裂行為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被外界視為具有域外適用性。
有觀點擔憂,相關規定可能將政治紅線延伸至國際社會,對台灣學界、媒體及友台人士形成寒蟬效應,亦有意見認為,北京官方所稱的「民族團結」主要是指各民族之間的團結,台灣人並非中國所稱的少數民族,因此未必適用第63條所指的「破壞民族團結」。
對此,侍建宇表示,習近平目前推動《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主要是彰顯其少數民族政策的成果,不是針對台獨,「但是他要用的話,是可以放在這個框架裡的」。
他進一步指出,北京處理台灣議題仍有《反分裂國家法》等其他法律工具可供運用,要用的時候都可以交叉使用,涵蓋的範圍越來越大,「只有等發生了才知道會怎麼用」。
或為消弭外界雜音,司法部副部長胡衛列特在記者會上表示,第63條「不影響中外正常的人文交流交往,學術研討、經貿合作等活動」,不過侍建宇認為,對研究中國民族議題的學者,甚至負責中國新聞的記者而言,相關法律仍不可能毫無影響,自我審查的情況恐將愈來愈多,原因在於「界線是模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