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防動員法》可徵收台企資產?國台辦:依法保障合法權益
北京新修訂的《國防動員法》將於10月1日起施行,對民用資源的使用由原有「徵用」擴大至「徵收、徵用」,引起台灣方面關注台商在陸資產及科技技術會否被納入徵收範圍。國台辦回應,相關措施均有明確法律要件及法定程序,台商台企「無需顧慮」。
國台辦今(2)日舉行的例行記者會上,有媒體問及在陸台商的資產及科技技術,是否適用於新法規定的徵收範圍,若被納入,當局是否設有補償機制,以及新法會否增加台商對在中國長期投資政治風險的疑慮。
國台辦發言人張晗回應,新修訂的《國防動員法》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明確新體制下國防動員的軍地職能定位、工作運行機制及重點工作任務,對規範和加強國防動員工作、維護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將發揮重要作用。
張晗表示,無論是決定實施國防動員,還是在國防動員期間,對民用資源徵收、徵用都有明確的法律要件和法定程序,國家依法保障參加國防動員活動的組織和個人的合法權益。
不過,她未有直接說明台商資產及科技技術是否屬於可被徵收的民用資源範圍,也未具體交代相關補償機制。
張晗強調,陸方將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支持大陸台商台企發展,幫助更多台商、台胞平等參與、積極融入,共享共建中國式現代化發展進程。台商及台企在中國大陸長期投資並依法合規經營,「無需顧慮,只會機遇更多,空間更廣,保障更好」。
另一方面,中國新的出入境管理規定將於9月15日施行。台灣陸委會此前警告,在陸經商的台商、台企幹部,以及科技業、半導體業與相關產業鏈從業人員、公務員和宗教人士,均須留意赴陸人身安全。
張晗對此回應,中國大陸多次強調,依法維護包括台灣民眾在內的兩岸同胞生命財產安全及合法權益,相關規定於法有據、公開透明。只要不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台灣民眾前往中國大陸「完全不需要有任何顧慮」。
張晗批評,民進黨當局大肆宣揚前往中國大陸存在所謂風險,甚至欺騙及恐嚇台灣民眾,目的是阻撓兩岸交流參訪,「兩岸同胞走親走近的歷史大勢不可阻擋,其精心編製的信息繭房必將被事實戳破,卑劣伎倆不會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