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祖孫三人遭砍殺 2歲男童生日前喪命 兇手鄰居已被執行死刑

撰文: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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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在廣東湛江廉江市發生的一宗祖孫三代遭同村鄰居殺害一案,近日有最新消息,據內媒《揚子晚報》10月19日報道,被害人家屬表示,該案被告人葉某志(葉德志)已於前不久被執行死刑。

這宗發生於2025年3月的慘案中,被告人葉德志因無端猜疑持菜刀砍殺同村鄰居一家三口。儘管其經鑑定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時具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但法院認定其罪行極其嚴重,依法不予從輕處罰,歷經一審、二審維持死刑判決後,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死刑並已執行。

廣東一家三口遭同村男子持刀殺害。

該案發生於2025年3月27日晚7時左右,據檢方查明及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葉德志因無端臆想被同村的葉某等人釋放毒氣加害及汽車打不著火,遂產生殺念。葉德志從家中廚房拿出兩把菜刀,駕駛摩托車尋找葉某未果,隨後在葉某家門口見到3名被害人,即持菜刀砍擊3人的頭部、頸部等處。

遇害的3名被害人分別為69歲的韋某某、36歲的女兒葉某花(葉女士),以及年僅1歲11個月(接近2歲)的大兒子何某某。其中韋某某與幼童當場死亡,葉某花送往廉江市人民醫院搶救無效去世。

家屬提供死亡鑑定。

據家屬提供的鑑定意見通知書顯示,死者遭銳器砍切頸部致大部分斷離或全身多處砍傷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案發時葉女士另一個不滿3個月大的小兒子因在屋內熟睡而倖免於難;現場另有一名3歲親戚男童亦因屋內玩耍躲過一劫。葉德志逃離現場後自殺未遂,隨後在家中被民警抓獲。

被害的葉女士從廣東遠嫁湖南,當時剛滿月不久帶著兩個年幼兒子返回廣東娘家探親,原本打算清明節後前往肇慶與打工的丈夫會合,案發次日(3月28日)本是大兒子的2歲生日,不料遭遇慘禍。同村幹部曾表示,兩家距離僅約300米,關係良好未曾聽聞糾紛。

男童在樹下玩耍時被砍。

鑑定罹精神分裂症 法院:「罪行極其嚴重」拒從輕

葉德志被捕後,經茂名市第三人民醫院法醫精神病鑑定所鑑定,其診斷為精神分裂症,在本案中具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然而,受害者家屬對此鑑定強烈不服,表示與兇手當了40多年鄰居,從未聽聞其患精神病,且兇手有駕照及正當工作單位。家屬放棄民事索賠,強烈要求嚴懲兇手。

2025年8月18日,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葉德志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法院審理認為,雖然葉德志作案時屬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但其犯罪時對行為的違法性和犯罪後果有明確認識,犯罪手段特別兇殘,犯罪情節極其惡劣,犯罪後果特別嚴重,屬於罪行極其嚴重的情形,故不對其從輕處罰。

葉德志隨後提出上訴。2025年12月29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宣判,認定原審判決事實清楚,定罪準確,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日前,被告人葉德志已被依法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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