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顯揚再批嫂子沒權移走李光耀物品 何晶:「只是在執屋」

撰文:謝媛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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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第一家庭」兄弟鬩牆、內訌白熱化至今已有半個月。事態最新的發展,圍繞着新加坡總理李顯龍總理夫人、淡馬錫行政總裁何晶,在處理將李光耀的遺物外借給國家文物局(National Heritage Board)展覽時,身份及權力不當。

李顯揚抵達香港機場,他表示來港是與朋友會面。(陳奕謙攝)

李顯揚上周四(22日)在Facebook上,公開部份文件,指控兄嫂何晶在已故開國總理李光耀逝世前一個月,即2015年2月6日擅自取走李光耀的文件,包括50年代李光耀的電報及文件

及後何晶周五(23日)在李顯揚有關的Facebook貼文上,以「Dear Yang」開首反駁,首先指李顯揚在日子上的指控有誤。何晶澄清自己並非在李光耀仍在深切治療部的病榻時,而是在他去世後,才開始整理他的遺物。「你應該記得在爸爸的喪禮後,你與芬(林學芬,李顯揚的妻子)到日本或什麼地方散心。我開始在家中執拾、整理地牢內的物件,就是那些我曾向你提及、而又沒有見到芬及玲(李瑋玲)在做的雜務。」

在文末,何晶更向李顯揚喊話,請他再次查查電郵以清清記憶。李顯龍亦分享了有關何晶回應弟弟的報道,指整件事都是「公開,並秉着良好意願」(The loan was openly done, and for a good cause)去做。但李顯龍並未回應弟弟有關「何晶是否有權力指使總理辦公室職員工作」的質疑。李顯揚早前曾表示,自己將會在下周一(7月3日)就李光耀故居事件,接受國會議員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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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晶在Facebook上,回應李顯揚的指控。

李顯揚周日被《香港01》記者拍得出現在香港國際機場,更稱自己赴港會友。他出發前夕仍在社交平台Facebook發炮,稱「李光耀故居的執行人,從沒有批准(never authorized)何晶從故居移離她所說的物品。事後通知執行人這樣做,並沒有賦予她這樣做的權力。」

他在周六晚上再發文,稱李顯龍開始指使他的部長官員,營造李光耀其實並不清楚自己遺囑的內容,「他們辯清李光耀,一位從劍橋畢業的律師與議員,並不清楚自己所簽署的文件」,「這是對一個偉人的侮辱。」(This is an insult to a great man)

李顯龍口中所指的部長官員,其中一位就是財政部兼律政部高級政務部長英蘭妮(Indranee Rajah)。她上周五也是在Facebook上發文,質疑李光耀第七封遺囑的問題,與李顯龍站在同一陣線。她問道:「他(李光耀)有沒有足夠時間全面閱讀及理解第七封遺囑的內容?5分鐘就足夠了?他有沒有留意到拆卸條款再次被列入遺囑內?之前一天所發出的電郵並沒有提及拆卸條款。」

周六晚上英蘭妮再發文支持自己的論據,其中一點就是指李光耀容許女兒李瑋玲在他死後繼續住在歐思禮路38號,就反映拆卸一事並非在這麼趕急的情況下進行。

在Facebook上沉默了數天的李瑋玲,也忍不住開腔挺弟弟李顯揚,稱「李顯龍多年來曾公開承認李光耀欲拆除舊居的願望堅定不移。現在他與他的部長卻告知我們李光耀早已改變想法。新加坡的人民將會看穿李顯龍欲改寫歷史的企圖。」

李氏一家人物關係圖。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