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法院首准公民登記「第三性別」 籲修例保障跨性別人士權益

撰文:高源樺
出版:更新:

荷蘭南部林堡省(Limburg)地方法院當地時間周一(28日)裁定,荷蘭公民Leonne可以在出生證明性別欄上,把自己標註為「性別未定」(Gender undetermined),即非男非女的「第三性」,並敦促國會修例承認「第三性」。

提出訴訟的原告Leonne出生於1961年,父母將其性別登記為男性,惟Leonne後來不認同自己的男性身份,2001年通過變性手術成為女性,但之後又不適應女性的身份,認為自己屬於男性與女性之外的性別。最終,法官裁定Leonne可以將性別登記為「性別未定」。

這是荷蘭首個針對「第三性」的成功判例。當地2007年也有人提出過性別中立的申請,但最終遭到最高法院拒絕。相隔11年,終於迎來不一樣的結果。

法院判決書還指出,最重要是國會議員在未來修改法案,以確保公民可以將自己的性別登記為「第三性」。社運人士紛紛對此表示歡迎,稱此舉意味荷蘭開始承認跨性別人士。

荷蘭總人口約1702萬人,當地估計跨性別人士佔0.2%至2%,荷蘭在有關性少數群體(LGBTQ)的議題上,向來走在世界前列,對相關議題的推進也一直是其他國家的參考指標。此外,當地首都阿姆斯特丹(Amsterdam),也曾多次被評為對LGBT最友善的城市之一。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