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法院判KitKat敗訴 四條一排朱古力造型無法註冊商標

撰文:成依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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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法院周三(25日)裁定,雀巢公司(Nestle)旗下KitKat朱古力的「四條一排」造型,獨特程度未足以成為註冊商標。
雀巢一直希望把KitKat造型註冊作為商標,得到他人不可侵權的保護,但引來法律爭議,自2002年在歐洲開始,已經長達16年,至今終告一段落。

「四條一排」的朱古力造型,KitKat聲言是它的產品特色,但是不是專利?這個爭議長達16年。

歐洲法院周三(25日)終於裁定,KitKat產品的獨特程度,未足以註冊成為商標。這意味其他朱古力廠商,可以生產外形類似的產品。

事實上在2016年,相同案件也在英國出現,英國高等法院當時同樣裁定KitKat朱古力的造型「不夠獨特」,不能以此作為註冊商標。

KitKat造型爭議:雀巢一直希望把KitKat四條一排的造型成為註冊商標,引發爭議。(路透社)

有關爭議自2002年開始,當時雀巢為KitKat的圖案以及產品設計形狀,申請成為註冊商標,經過4年之後,申請均成功獲批,但就引來競爭對手的不滿,包括美國食品大廠億滋國際(Mondelēz International),億滋國際旗下品牌包括吉百利(Cadbury)、三角朱古力Toblerone等,億滋國際也有生產類似四排一組的朱古力,該品牌名為Kvikk Lunsj。

於是爭議演變成為法律戰,持續多年,至2016年,歐洲法院決定要雀巢拿出證據,證明KitKat產品的設計,在每個歐盟成員國都獲得高度的認受性,結果雀巢在4個國家包括比利時、愛爾蘭、希臘與葡萄牙,拿不出有力證據。雀巢不滿這要求過度嚴苛,認為沒有公司能夠達到這樣的認受程度,並再次挑戰歐洲法院,至現時被裁定敗訴。

這次判決也意味億滋國際旗下、同樣是「四條一排」造型的Kvikk Lunsj,可以繼續在歐洲市場自由銷售。Kvikk Lunsj在獲得億滋國際收購前,成立於1937年,也就是KitKat在英國開售的2年之後。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