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布涉洗黑錢案 辯方申請押後審訊獲批

撰文:陳博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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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布(Najib Razak)本於周二(12日)就「一馬案」10條貪污控罪出庭受審。它們都與納吉布被指從一馬發展公司(1MDB)前子公司SRC International挪用4200萬令吉有關。但州上訴庭在最後一刻,即周一(11日)下午宣布暫停聆訊。
納吉布上周五(8日)重新被控3項洗黑錢罪名,這3宗案件已從地方法院轉至吉隆坡高等法院審理。惟納吉布的辯護律師就案件轉移的技術問題提出上訴。上訴法院法官認為,審訊需延到至上訴開始獲得審理才能繼續。

吉隆坡高等法院法官納茲蘭(Mohd Nazlan Mohd Ghazali)周一(11日)批准總檢察長湯米(Tommy Thomas)的申請,按照刑事程序條文把案件轉至高等法院審理。

檢方指出,由於3宗洗黑錢案與納吉布其他控罪有關,沒必要把案件分開不同級別的法院審理。納吉布面臨的最新控罪包括2014年7月8日涉嫌透過其馬來西亞銀行私人戶口進行違法交易,涉及金額高達4700萬令吉(約9048萬港元)。如果罪名成立,最高罰款500萬令吉和最高監禁5年。

納吉布自2018年5月下台後,一直身陷「一馬案」之中。他目前面臨多達42宗控罪,當中包括貪污、濫權等,他否認全部控罪。

納吉布其中一名律師辛格(Harvinderjit Singh)表示,新的審訊日期尚未設定。檢方一位刑事律師V Sithambaram稱,希望上訴僅需1至2周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