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風波】華為告華府 美國務院:無可奉告

撰文:高源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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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周四(7日)入稟美國法院,控告美國政府2018年通過《國防授權法》(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NDAA),限制該公司在當地發展。美國國務院拒絕評論事件,但強調華府主張建立不受外國政府控制或影響的安全網絡。

美國務院發言人帕拉迪諾(Robert Palladino)周四於記者會上表示:「由於華為訴訟案有待審理,我沒有任何評論要發表。」

他續指,美國主張建立安全的電訊網絡和供應鏈,避免供應商受外國政府控制或不當影響,從而構成未經授權進入網絡或進行惡意網絡活動的風險。

華為周四宣布,已入稟美國德州地區法院,挑戰美國政府在2018年實施的《國防授權法案》第889條的合法性。該法案在2018年8月由美國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簽署並正式生效,禁止聯邦部門及外判商禁止與華為有任何生意往來。

華為認為法案針對該公司,而且批評有關措施是違憲。

(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