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法醫病理學專家:戴妃要是有這樣做 應可生還

撰文:許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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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頂尖法醫病理學醫生謝潑德(Richard Shepherd)指出,1997年在法國巴黎死於車禍的英國戴安娜王妃(Princess Diana)其實本可生還。她的傷勢其實極輕,「只是發生在錯的地方」,以及因為她上車後沒有做一件事。
謝潑德不只是亮相電視節目的「明星醫生」,他曾就死於九一一襲擊的英國公民遺體管理、向政府提供應意見。他也是有份調查「血腥星期日」(Bloody Sunday,英國士兵開槍鎮壓北愛爾蘭示威者,造成十多人死亡之案)。英國政府對戴妃的死因進行調查,他是對她遺體重新剖驗的專家。

1997年8月31日,戴安娜與男友多迪法耶茲(Dodi Al Fayed)乘車離開酒店,他們為躲避狗仔隊追蹤,汽車以時速245公里於巴黎阿爾瑪橋(Pont de l’Alma)隧道內飛馳,最終發生嚴重車禍。戴安娜傷重不治,終年36歲。

謝潑德在其4月18日出版的新書Unnatural Causes(暫譯:不自然死因)中指出「戴安娜的傷是非常輕——但(事情)發生在錯的地方」。

英國《每日郵報》周日(7日)刊登新書部分內容,謝潑德醫生指她的死是經典的「要是……就能」(if only)個案。

謝潑德寫道,要是她有佩戴安全帶、要是她(出事時)撞上前面座位的角度稍微不同,或是以較低的速度撞上、要是她在巴黎阿爾瑪橋(Pont de l'Alma)的隧道內撞車後,能被立即送上救護車,她便不會死。他指最大的if only是「佩戴安全帶」這個部分。

1997年8月31日,戴安娜王妃與男友多迪法耶茲在巴黎為躲避狗仔隊追蹤發生車禍死亡。圖為巴黎警方事後移除涉案汽車殘骸。(視覺中國)

戴安娜要是這樣做 應可保命

他指出,如她有被安全帶束縛住,她或能在意外發生2天後出現在大眾眼前,屆時她應有一隻眼睛有瘀黑、或因肋骨斷裂而有點氣喘,以及一隻手臀需要用手掛來固定。

他在書中寫下,相信她病理學上的死因是無可爭議的,「但在那細小的、致命的肺動脈撕裂一事上,被編造出很多其他事實,部分是難以理解到、足以讓很多理論發展出來。」

英國2008年公布戴安娜的死因調查結果,指她是不合法被殺,並將她的死歸咎於「狗仔隊」以及司機保羅(Henri Paul)。法國1999年結束為期2年的調查,指車禍肇因是保羅在受酒精以及處方藥物影響的情況下開車太快。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