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孟晚舟引渡聆訊2020年1月展開

撰文:張子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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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周四(6日)批准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代表律師提出的建議,將孟晚舟引渡到美國的聆訊排期到2020年1月舉行。

加拿大法院周四舉行聽證會,討論與孟晚舟引渡案的技術問題,她的代表律師馬丁(David Martin)指出在未來16個月內的6組開庭日期,他指這是「進取」而可行的安排,並認為法院可以在兩年內結案,成為類似複雜案件的「記錄之最」。

馬丁亦稱,聆訊需要公開和符合國家利益。

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2018年12月1日加拿大溫哥華過境時被捕。

孟晚舟並沒有現身聽證會,她在2018年12月現身溫哥華機場時,加拿大警方應美國引渡要求將她逮捕。她的代表律師要求停止引渡程序,理由引用美國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曾經發表的言論,認為引渡程序是有政治動機,要求停止審理。

美國在1月28日正式起訴孟晚舟,以及華為兩家子公司合計23項罪名,包括竊取商業機密、商業欺詐、妨礙司法公正、違反伊朗制裁令等;加拿大司法部3月1日正式啟動引渡程序。

華為周四發表聲明,強調孟晚舟並沒有違法。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