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對台售武 美國重申一個中國政策不變

撰文:梁凱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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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防部周一(8日)宣布,國務院批准對台灣出售坦克和導彈,預計涉及22億美元。國務院發言人奧爾塔格斯(Morgan Ortagus)周二(9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對台軍售是基於《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協助台灣維持自我防衛能力,同時重申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不變。

奧爾塔格斯表示,美方對台利益,特別是對台軍售方面,是為促進台海兩岸與區域和平及穩定,美方長期以來基於《中美三個聯合公報》(Three Joint Communiques)與《台灣關係法》的一中政策不變。她又指出,《台灣關係法》要求美方協助台灣維持自我防衛能力,國務院知會國會對台軍售案是遵守法案規定。

美國國防部旗下的防務安全合作局(Defense Security Cooperation Agency)指,華府計劃向台灣出售的武器包括108架M1A2T艾布拉姆斯(Abrams)坦克,以及250枚FIM-92可攜式毒刺(Stinger)防空導彈等。部門指售武不會影響台海的基本軍事平衡。

路透社6月初引述消息人士報道,美國準備向台灣出售該批武器。美國在台協會(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代理發言人黃博倫(Aaron Huang)在6月底曾表示,美國對台軍售的政策長期且一貫,在《台灣關係法》指導下以台灣國防需求評估為基礎,「政策並沒有改變」。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