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香港系統危害國安 美FCC批准Google使用連接台灣海底電纜

撰文:李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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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司法部周三(8日)建議聯邦通信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FCC)批准Google母公司Alphabet Inc的要求,使用連接美國與台灣的跨太平洋海底光纖網(Pacific Light Cable Network,PLCN),而非連接香港的系統。FCC之後批准有關要求。

跨太平洋海底光纖網全長約1.2萬公里。(Facebook@Pacific Light Data Communication圖片)

司法部在一封致FCC的函件中表示,司法部與美國的其他機構,認為「批准一條直接連接美國與香港的電纜系統,將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及美國的執法權益」。

FCC其後批出有關申請,容許Google在未來6個月營運連接美國與台灣的跨太平洋海底光纖網,而Google則感謝FCC的決定。

PLCN 原定由香港直駁美國西岸(圖 SubmarineNetworks)

跨太平洋海底光纖網全長約8000英里(約1.2萬公里),原本由Google、Facebook及中國第四大電訊商鵬博士電訊傳媒集團合作興建,完成後需要取得商業經營許可後才能營運。

不過早前有報道指,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轄下的特別電訊小組(Team Telecom)正審議有關計劃。消息指小組內來自司法部的代表強烈反對計劃,認為項目涉及來自中國的投資者,即使鵬博士並非中國國企,但背後卻被查出與華為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加上電纜會直接連到香港,或容易受到中國控制,因此反對該條光纖網絡連接到香港。

Google與Facebook因此在今年初決定入紙申請改建 PLCN,將另一端改為台灣以及菲律賓,以通過 FCC 的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