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芬蘭外長:與香港引渡協議不應再適用

撰文:凌俊賢
出版:更新:

芬蘭外長哈維斯托(Pekka Haavisto)7月13日表示,隨着《港區國安法》實施,意味人們有可能遭送至中國大陸,因此芬蘭與香港的引渡協議不應再適用。

哈維斯托指出,自條約簽署起,情況已發生變化,因此與香港的引渡協議不應再適用。

歐盟成員國外長7月13日開會討論《港區國安法》,歐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博雷利(Josep Borrell)會後表示,正準備就中國在香港實施《港區國安法》向北京政府實施制裁,當中不涉及經濟方面。

博雷利相信,部分成員國會各自公布一些安排,而歐盟整體措施則可望在日內公布。

↓↓↓「港版國安法」引來各方爭論,想知道各地代表的取態,可點擊圖輯了解:

+11

全球19國與香港簽有引渡協議

根據香港律政司網站所列,截至4月22日,全球有19個國家和香港簽有移交逃犯的協定,並已經生效。有關國家包括澳洲、加拿大、捷克、芬蘭、德國、印度、印尼、愛爾蘭、韓國、馬來西亞、荷蘭、新西蘭、菲律賓、葡萄牙、新加坡、南非、斯里蘭卡、英國和美國。至於法國則已經簽署協定,但尚未生效。

在此19國之中,部份國家之前已表態反對「港版國安法」,加拿大與澳洲已先後宣布暫停與港引渡協議,其他表態反對立法的國家包括芬蘭、德國、愛爾蘭、荷蘭、新西蘭和英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