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下任總統熱門李在明案最高法院判重審 韓媒:料可參選但添變數

撰文:成依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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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將於6月3日舉行大選,圍繞熱門總統候選人、最大在野黨領袖李在明的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尚待判決,韓國最高法院5月1日推翻二審法院的無罪裁定,發回重審。李在明目前於總統大選民調領先,韓媒指,由於重審預料需時數個月,預計李在明6月初仍可選總統,但也有韓媒稱,最高法院的裁決預計將重新引發關於李在明是否適合參選的政治爭論。

李在明1日回應稱,法院裁決完全不同於他的預期,他稱將遵循公眾意願。

《韓國先驅報》指,最高法院的判決並不意味李在明會立即失去國會席位及競選公職的資格,李在明仍可以競選總統,因為普遍預期重審的最終判決將耗時數個月,意味不太可能在6月3日總統大選前宣判。

《韓國時報》也指判決未即時取消李在明6月初參選資格,因重審判決不太可能在6月初之前作出,但最高法院的裁決預計將重新引發關於李在明是否適合參選的政治爭論,意味存在變數。

2025年4月27日,韓國首爾,李在明獲共同民主黨黨內提名出選總統後高舉雙手慶祝。(Reuters)

李在明於總統大選民調領先

根據韓國4家民調機構5月1日聯合發布的大選熱門人選支持率民調結果顯示,共同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李在明以42%支持率居首,較上周上升1百分點,代行總統職權的國務總理韓悳洙則為13%,韓悳洙1日宣布辭職,外界估計他會參選總統。

在案件中,李在明被指在京畿道知事任內的2021年10月20日,接受國會國土交通委員會對京畿道政府的國政監查時,公布涉及被懷疑違規變更用途的韓國食品研究院城南市柏峴洞地皮的虛假訊息。

他又被指2021年12月作為共同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出演電視節目時,謊稱城南市長任內不認識牽涉大莊洞地產腐敗案的關鍵人物。

韓國一審法院2024年11月認定李在明發言屬於散布虛假訊息,並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至二審法院2025年3月認定李在明發言不屬於散播虛假訊息,推翻一審判決,判定李在明無罪。

案件送交至最高法院審理,若果最高法院維持該裁決,李在明將可以參選。如果李在明最終被判處監禁或罰款100萬韓圜(約5411港元)以上,他將被禁止至少五年內競選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