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周】羅馬條約60載 大歐洲夢未成真

撰文:羅恩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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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3月25日),是《羅馬條約》簽署60周年。回顧過去多年,歐盟的成立及發展,固然有很多地方值得慶祝,例如結束歐洲經歷幾個世紀的戰爭、動盪,甚或大屠殺,換來和平與民主;又如歐盟將11個前蘇聯國家納入聯盟,成功向東擴張;在貧富懸殊、不平等的年代,部分歐盟國家展示出全球最低的收入差距。
但這些都是過去的成就,今天的歐盟,面對深層次存在危機,浮面的徵候處處︰英國脫歐、希臘與西班牙年輕人的高失業率、意大利的國債與經濟停滯、民粹主義運動及領袖冒起,還有對移民及歐元的反感等等。這些在在顯示,歐盟這個大焙爐需要大翻新。

英國首相文翠珊將於下周三(3月29日)正式通知歐盟,啟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要拯救歐洲,防止下一個脫歐成員國出現,歐盟有何出路?

█ 歐盟簡史︰從煤鋼貿易到統一憲法

今天我們認識的歐盟,不是一天造成,而是經年累月演化而成的共同體。過程中簽署過各種條約,演變出相應的共同體,由最初側重經濟融合,到後來變成以全方位融作為目標。其歷史可追溯至上世紀50年代初,法國、西德、意大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6個歐洲國家於1951年4月18日簽訂《巴黎條約》,成立歐洲煤鋼共同體(ECSC),基本任務是要建立煤鋼單一共同市場,免除成員國之間的關稅。1957年,6個成員國認為共同體發展良好,於3月25日進一步簽署《羅馬條約》,建立歐洲經濟共同體(EEC),促進成員國之間煤鋼以外更多商品的貿易,亦讓人民更容易在6個成員國之間旅遊、工作、生活。當年今周,是歐盟發展過程中重要的轉捩點。

深度專頁:【羅馬條約60周年】歐洲一體由經濟開始 政治融合問題反生

繼《羅馬條約》後,歐洲共同體陸陸續續簽訂各種條約,實現經濟融合之餘,也試圖實現政治融合。例如1991年簽訂《馬城條約》(Maastricht Treaty),為成員國建立政治和經濟與貨幣聯盟,是歐盟成立的基礎。再到2004年通過《歐盟憲法》,意圖為歐盟全體成員國採用統一憲法,惟因多國爭議而擱置,產生歐盟的制憲危機。直到2007年,歐盟27國才通過在《歐盟憲法》的基礎上修改而成的《里斯本條約》,並於2009年正式生效。

但歐盟由《羅馬條約》簽訂至今,已歷60年,正如前文所述,自《里斯本條約》簽訂後已衍生出各種各樣的問題,更嚴重的是連歐洲人自己亦開始不信任歐盟這個概念。哈佛大學甘迺迪政府學院教授羅德里克(Dani Rodrik)認為,如果歐盟要恢復其健康活力,經濟融合與政治融合不能不同步。一是政治融合要追趕得上經濟融合的腳步,或是經濟融合需要縮減。歐盟一日未解決這個問題,它都不能正常運作。面對這個實在的選擇,歐盟成員國很可能最終會落在經濟政治融合光譜上的不同位置,這意味著歐盟必須發展出應有的彈性以及可容納如此不同的制度安排。

█ 80年代躍入一片未知 政經融合未能同步

羅德里克教授解釋,打從一開始,歐洲是建立在一個實用主義者的觀點︰政治融合會緊隨經濟融合。首先建立經濟合作的運作機制,這將為建立共同政治機構提供基礎。對於歐洲來說,這樣的取向,最初運作順暢,它容許經濟融合比政治融合行先一步,但這一步不能跨得太大。然而,直至上世紀80年代,歐盟就跳進一片未知之中。它採取一種野心極大的單一市場議程,務求統一歐洲的經濟體,削弱任何歐盟成員國內有礙人、商品、資本流通的國家政策;歐元的誕生,亦是這個單一市場議程的延伸。可是,追求單一市場與單一貨幣,似乎並未促進歐盟的政治融合,而面對當前的歐元危機,又或未完全解決的難民潮問題,卻需要成員國之間更緊密的聯盟。歐盟若不想苦撐過去,容許成員國多軌融合可能是出路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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