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外交部證去年與澳洲簽署醫療轉移協議 已治療10多名重症難民

撰文:鄭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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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外交部今天(6月24日)證實,去年9月台灣與澳洲簽訂合作備忘錄,讓澳洲政府可將安置在瑙魯(Nauru)的難民送來台灣就醫,至今台方已治療10多名急症或重症病患。早前有台媒引用澳媒消息,指澳洲此舉意在防止難民在澳洲接受治療後,趁機向法院申請留在當地。
瑙魯為台灣友邦,台灣也長期對瑙魯提供人道援助,不過台灣並未簽署1951年聯合國難民公約。根據澳洲政策,在海上攔截到的難民,將送到瑙魯或巴布亞新畿內亞曼奴斯島(Manus Island)的海外拘留營,並告知他們永遠無法在澳洲定居。

2017年11月3日,澳洲示威者在外交事務和貿易部大樓抗議,反對澳洲政府的難民政策。(視覺中國)

台灣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上午表示,由台安醫院自今年一月起,協助現居瑙魯的難民及尋求庇護者,在緊急且在瑙魯無法獲得及時醫療診治的情形下,轉送來台接受醫療照護,由澳洲政府支付難民來台往返機票,以及其在台醫療診治照護費用。

澳媒報道指出,最近幾個月,一名需接受重大心臟手術的55歲伊朗婦女在台灣接受治療後,已返回瑙魯;一名63歲據報患有末期肺癌的阿富汗男性,則拒絕轉送台灣接受安寧照護,要求要前往澳洲。

澳洲:醫療轉移不是定居澳洲捷徑

澳洲內政事務部(Department of Home Affairs)發言人證實,與台灣的協議是去年9月所簽,「已有數人在台灣接受治療後,返回瑙魯」。發言人說:「澳洲政府已表明,接受地區處理安排(regional processing arrangements)的人,不能被安置在澳洲;醫療轉移不是定居澳洲的捷徑。」

澳洲正尋求更多國家的協助或醫療轉移,但目前唯一與澳洲政府簽署相關協議者只有台灣。澳洲先前已將部份病患移轉到巴布亞新畿內亞(Papua New Guinea)首都莫士比港(Port Mores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