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出軌】宜蘭檢方向法院申請 羈押禁見涉事列車司機

撰文:梁凱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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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周日(21日)發生當地37年來最嚴重鐵路意外,釀成至少18死190傷。宜蘭地檢署周一(22日)就普悠瑪列車出軌意外,向宜蘭地方法院申請羈押禁見開車的尤姓司機。

事發時駕駛列車的尤姓司機受傷送醫,周一早上在羅東聖母醫院錄取口供後,原列為案件相關人士。惟同日晚上10點39分,檢方轉列司機為被告,並以業務過失致死罪,向法院申請羈押禁見。

宜蘭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江貞諭較早前受訪指出,意外發生原因初步可能是在車速方面:「這個路段應有的車速,的確是超過了,當時在彎道的時速的確是超過80公里,甚至不排除超過100公里,沒有掌握好車速,且機械故障的可能性很小」。惟她指出,可能還須再進一步鑑識。

行政院「1021鐵路事故行政調查小組」周一初步認為,事發時列車超速,以及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關掉,普悠瑪列車因此無法降速,導致翻側。至於列車上的ATP為何被關掉,檢方在晚間記者會時僅指要再調查。檢方如今申請羈押司機,顯示司機與ATP被關掉可能有關。

(中央社/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