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鶯子孫安佐涉非法持有彈藥19日將宣判 美檢方求刑15至21個月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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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藝人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早前被控在美國非法持有彈藥,目前已被美方拘留8個月。
案件將於下周一(19日)宣判,檢方本周向法院遞交量刑意見書,求刑15至21個月。孫安佐辯護律師則以孫已被拘留8個月為由,爭取法官判決刑滿獲釋,將其遞解出境。

台灣藝人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左)被控在美非法持有彈藥,目前已被拘留8個月。(中央社)

18歲的孫安佐3月下旬被控恐嚇開槍掃射在賓夕法尼亞州就讀的高中,遭美國警方逮捕。6月4日,孫安佐在賓州特拉華縣(Delaware County)中級民刑法院就恐怖威脅罪認罪,法官判其應服刑4至23個月,並同意由聯邦機關接管本案。

聯邦機關隨後又指控孫安佐以非移民簽證在美國非法持有彈藥,孫8月28日出庭認罪,全案預定於當地時間下週一(19日)上午10時宣判。

孫安佐(右)被搜出的彈藥(左)包括AR-15自動步槍的子彈。(網上圖片)

檢方:孫明知故犯 需大量時間反省

根據線上卷宗資料,控辯雙方本周向法院遞交量刑意見書。聯邦檢方在意見書中表示,孫安佐利用在美國求學機會,培養對槍械的興趣,抵達美國不到2個月便開始造訪費城一處靶場,租用多種槍械打靶,並網購大量彈藥,囤積在寄宿家庭的臥室中。孫安佐身為持非移民簽證的交換學生,明知在沒有狩獵執照的情況下不得擁有槍械彈藥,仍觸犯法律,檢方依量刑準則,請求法院判處15至21個月有期徒刑。

檢方表示,沒有足夠證據顯示孫安佐持有彈藥與在學校做出的恐怖威脅相關,但孫安佐的言論仍造成同學的懼怕,因此他需要大量時間反省自身發言和槍械暴力可能帶來的嚴重後果。

狄鶯(右)與孫安佐(左)母子二人合影。(網上圖片)

辯護律師:他持彈藥只為休閒

孫安佐辯護律師辛寬托(Caroline Goldner Cinquanto)則請求法官輕判。他表示,孫安佐年紀輕、來自與美國文化不同的台灣,且孫安佐在合格靶場打靶,不僅出示了有效證件,還上了安全課程,持有彈藥純粹是為「享受休閒活動」;孫安佐不是美國公民,若被判入獄,恐被關進戒備較森嚴的聯邦監獄,剩餘刑期無法獲得為重返社會而調適的機會。

辛寬托表示,孫安佐被關了夠長的時間,辯方爭取法官判決「刑滿獲釋」(time served,即刑期等於宣判有罪前被告在押時間),將他遞解出境。不過據了解,觸犯聯邦重罪的孫安佐一旦被遞解出境,除非獲准,將終身不得再入境美國。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