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出軌】遇難童僅獲賠43元 行政院籲從優專案處理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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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10月底發生普悠瑪號列車出軌翻車事故,其中15歲以下死者有5人。據台灣《鏡週刊》周三(5日)報道,由於保險法有規定,這些意外死亡的孩童即使已投保旅遊平安險,卻領不到任何身故保險金,僅能退還保費及利息。
針對上述問題,台灣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表示,將會請台鐵與交通部的專案小組依個案,從優專案處理。

台鐵普悠瑪列車10月21日發生出軌事故,造成逾200死傷。(王譯揚攝)

據報道,普悠瑪事故的18名罹難者中,有5位是未滿15歲的孩童,包括董家8名罹難者中的2名孩童。董家大姊說,原本期待旅遊平安險可以先支付多數人的喪葬費用,但保險員卻告知,依據現行保險法107條規定,不能給付未滿15歲小孩身故保險金,只能加計利息退還保險費,令她直呼「不合時宜的法令,簡直在我們家屬傷口上撒鹽!」她的丈夫亦表達不滿,認為該規定是為防止大人害死小孩圖謀保險金,卻損害其他所有人的權益,無法彰顯保險的精神。

12歲的卑南國中柔道選手陳睿傑亦在事故中遇難,其母哭着說,當初台鐵還未談賠償金時,家境清寒的家裏原本寄望學校旅遊平安險可以先理賠一些錢,用以支撐家中開支,卻沒想到保險員告訴他們,只能退回當初的保費含利息,合計新台幣170元(折合43港元),令她感到非常震驚。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對此回應稱,將請台鐵跟交通部的專案小組會依個案,從優專案處理。

(鏡周刊、ET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