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界定:台灣人參與陸官方民主協商將觸法

撰文:楊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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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台灣學者、政黨或民間團體赴大陸參與「民主協商一國兩制台灣方案」如何界定是否違法的問題,陸委會表示,台灣人倘參與大陸官方的「民主協商」,配合推動「一國兩制台灣方案」,將因涉及從事妨害國家安全或利益而觸法。

據聯合新聞報道,陸委會表示,「習五點」提出「一國兩制台灣方案」,北京當局已啟動統一台灣進程,完全沒有「一中各表」及中華民國存在的空間;其所倡議的「民主協商」,就是要統戰分化台灣社會、消滅中華民國國家主權的統一協商。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7日表示,不涉及「政協機制」的 狀況下,單純參與學術活動,討論「民主協商」相關議題,並不違法。

陸委會指出,根據兩岸條例第九條第八項規定,台灣人進入大陸不得從事妨害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活動。台灣人倘參與陸方官方的「民主協商」,配合推動「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目的在消滅中華民國主權,則有涉及從事妨害國家安全或利益情事,已違反法令規定。

陸委會指出,對於違反法令規定之人民團體,可由主管機關依人民團體法第五十八條之規定予以處分,最重可命其解散;政黨參與消滅台灣主權的「民主協商」,涉及危害中華民國存在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依政黨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可由主管機關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審理令其解散。

陸委會表示,對於單純參與學術活動,討論兩岸相關議題,不涉及消滅中華民國主權的「民主協商」或「一國兩制台灣方案」,也沒有妨害國家安全或利益情事者,是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並不違反兩岸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