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港府暫緩修例 台總統府:以涉台案作託辭不負責任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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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天(15日)宣布,港府決定暫緩修訂逃犯條例。對於暫緩修法原因,她說,由於台灣已表明不會接受在現有修例情況下,移交涉嫌在台殺人的陳同佳,因此修例迫切性已不存在。
對此,台灣總統府表示,港府以涉台灣案件為由,作為違背人權立法的託辭,是不負責任與缺乏道德感的作法,無法認同。台灣外交部長吳釗燮也回應稱,責怪台灣是不道德、可恥、令人無法接受的行為。

逃犯條例草案提出後爭議巨大,日前更爆發百萬人抗議大遊行和示威活動。(羅君豪攝)

台灣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當天晚間表示,台灣高度關注,也支持香港人民追求自由、民主與人權的渴望。

他表示,港府應該認以確保香港人民的自由民主為目標,認真看待並回應香港居民選擇自己所嚮往的生活與制度的期待。

丁允恭說,至於港府以涉台灣案件為由,作為違背人權立法的託辭,是不負責任與缺乏道德感的作法,令人感到不可思議,「我們無法認同」。

台灣外交部長吳釗燮在Twitter回應稱,他對香港的自由與人權遭受攻擊而感到憂心,認為林鄭月娥務必聆聽市民的聲音並負上完全的責任。

吳釗燮說,責怪台灣是「不道德的、可恥的、令人無法接受的」,他並呼籲擁抱民主,站在歷史正確的一邊。

香港男子陳同佳(右)涉嫌在台灣殺害潘姓女友(左)。(網上圖片)

據此前報道,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5月曾強調,不會在逃犯條例修訂前提下與港府協商;即使修例通過,赴港或在港國人被移送到中國大陸的威脅未排除前,台灣政府也不會同意港女命案凶嫌移交。

去年2月,港男陳同佳涉嫌在台灣殺害潘姓女友逃回香港後,台灣政府多次要求港方提供司法互助遣送陳同佳來台受審,但一直未獲正面回應。香港保安局則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建議港府可採「一次性的個案方式」,處理台灣、內地和澳門移交逃犯的要求。惟修例在香港社會引起巨大爭議,更觸發6月9日的大規模遊行以及6月12日激烈的警民衝突。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