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首推單一物種保育法案保護石虎 力求開發兼顧環境友善

撰文:陳炯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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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雲豹於2013年宣告滅絕後,石虎成為台灣現存唯一,且瀕臨絕種的本土貓科動物。石虎曾遍布全台的淺山區,但隨着社會的發展變遷,現今全台僅存不到500只。
為兼顧石虎保育與開發間的均衡發展,位於台灣西北部石虎最大棲息地的苗栗縣,其議會12月10日終於通過爭論許久的《石虎保育自治條例》,為台灣第一個針對單一物種訂定的自治保育條例,被視為地方政府為石虎保育所踏出的重要一步。

台灣原本存在兩種貓科動物,雲豹和石虎,在雲豹被認定滅絕後,石虎成為台灣僅存的野生貓科動物。相關文獻指出,石虎在1930年至1940年間仍分布於全台各地。(中央社)

該法案的命運並非一開始就取得地方民代的跨黨派共識和支持,它曾在2019年6月時闖關失敗,遭議會多數的國民黨籍議員退回,該法案的夭折消息,曾一度引發社會譁然,也引起流行樂團五月天成員怪獸、演員吳慷仁和網紅館長等公眾人物「保育石虎」的聲援表態,也增進了社會大眾對於石虎保育的關注,例如由民間保育人士發起的一項守護石虎棲地的網絡連署,原本只有約16萬人參與,但在保育條例闖關失敗後的短短一週內就增加近70萬人的響應,而迄今共獲得約88萬網民的支持。

媒體及社會輿論的關注多少對於推動「全台首例」的石虎保育條例起到正面作用。檢視該條例的重點條文在於,其要求縣政府的開發工程,若開發面積1公頃以上、拓寬道路長度1,000公尺以上,在設計規劃時需徵詢專家學者意見,並採取對環境友善的工法,以降低開發對於石虎生存的危害風險。

回顧過去石虎保育所引發的爭議,石虎保育與地方發展,經常被對立起來看待,而成為一道「要石虎,就沒開發」的單選題,儘管兩者間絕非是不可調和的矛盾關係。

現今全台僅剩約500只石虎,該瀕危物種最後的命運會否走向絕種,只剩標本可供民眾悼念,考驗台灣的保育能力。(中央社)

事實上,地方發展的困局,不論是人口老齡化或缺乏好工作留住年輕人等,也不是說只要開闢幾條新公路、增建科技園區就能夠解決,就如同要「保育石虎」,並非靠政府砸錢蓋有石虎造景的水泥公園。

總體而言,雖然該《石虎保育自治條例》仍有它的未竟之處,例如其最後未納入鼓勵私人地主參與進石虎保育的機制等,而其落實成效,也有待實踐來檢驗及修正。然而跨黨派的民代終能拋開成見,促成該保育法案的誕生,終究是個遲來的進步,也是一個讓台灣社會重思經濟發展和生態保育如何共生的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