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明日宣判 黃子佼發和解聲明:愚蠢好奇害我失去妻女與事業
撰文:朱加樟
出版:更新:
台灣藝人黃子佼持有2259部未成年人影像,受害人共有47人,一審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判監8月,併科罰金10萬元新台幣,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在明日(25日)宣判。黃子佼則在今日(24日)透過律師事務所發聲明再次道歉,並表示已和全數被害人達成和解。台灣高等法院指出,此事涉及判決結果,不宜對外表示意見。
台媒《聯合報》報道,黃子佼聲明表示,他已認知每一張兒童少年性影像都是一個血淋淋的故事,會造成兒童少年一輩子的創傷。若沒有下載就沒有人會供給,本人對於當年做錯的事情,已深刻且誠摯地悔悟,祈求每個受害者原諒。對於訴訟過程中造成受害者身心再次受害之處,本人也再次表達深摯的道歉。
黃子佼委任的律師事務所指,因本案為兒少案件,被害人個人資料均受遮掩保護,黃子佼完全無從主動與被害人接洽和解事宜,最終透過法院的大力協助,才能與全數被害人達成和解。
律師事務所指出,被害人都知道黃子佼與誘拍影片無關,也均諒解黃子佼是在法律禁止前即已下載,也表示原諒,但黃子佼自省其身為公眾人物應以最高道德標準自我要求,因為愚蠢好奇心誤觸法律的教訓,深切且沉重,讓他失去了深愛的妻子、女兒及終生投入的演藝事業。未來,他誓言會時刻警愓、持續要求,讓自己成為一個更好的人。
黃子佼早前在庭上已他承認自己不懂得法律,他亦透露與孟耿如已離婚,結束5年的婚姻,需負擔贍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