矢板明夫遇襲│台檢方求處港籍男囚5年 指其為黑幫成員收10萬作案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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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裔台籍媒體人矢板明夫7月在台中演講後遭襲擊,涉案香港籍男子廖港發當日下午被捕,引發關注。

台媒《TVBS新聞網》及中央社等6日報道,當地警方查出廖港發是香港「和勝和」幫派成員,以10萬港幣價碼受僱來台打人。全案台中地檢6日偵結,檢方依傷害、強暴方式犯公然侮辱、恐嚇公眾,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參與犯罪組織等罪嫌起訴廖港發,並向法院求處最重5年徒刑。至於同案已潛逃出境的4名香港籍共犯,檢方已發布通緝。

廖男(中)在台中機場遭逮。(台中第六警分局)
疑犯接近矢板明夫3秒就揮拳。(施志昌辦公室提供)
矢板明夫。(劉建國FB)

《TVBS新聞網》報道指,檢警調查指,廖港發是香港地區「和勝和」幫派的「行動組」組長,過去曾在香港接受委託毆打指定對象,另涉案的吳姓、馮姓、鄺姓及王姓男子都是香港地區「和安樂」(水房)幫派成員,廖港發等5人與矢板明夫之間並無私人糾紛。

報道指,一名自稱「陳偉豪」的和勝和幫派行動組長,得知春雨文教基金會將邀請矢板明夫到台中市擔任活動講師,今年7月1日聯繫吳男出資委託組成跨境施暴集團。集團由吳男指揮,廖港發負責勘場、現場調度及執行毆打,鄺男也負責下手毆打,馮男及王男則把風及回報執行情形。

台檢方:廖港發為重金下手

廖港發等人自7月1日至4日分批赴台,原計劃在7月5日完成任務後立即離境。後來,馮男、鄺男擔心風險太高而退出,吳男要求其他成員不得再退縮,否則「無法向上面交代」。馮男、鄺男擔心身分曝光,與吳男在7月5日先離台。

報道指,吳男告知廖港發,若他親自下手,「上面」願意支付港幣10萬元,廖港發因高額報酬應允,7月6日中午在永豐棧酒店1樓大廳徒手朝矢板明夫的臉部痛毆1拳,導致他下頷鈍挫傷合併上唇擦挫傷。王男則在旁把風,在廖港發行兇後,還假意上前關心,再趁機離去、回報後離境;警方隨後在台中機場逮捕廖港發,其餘4名共犯均已離境逃匿。

台中警方逮捕行兇男子廖港發。(TVBS新聞網)

台檢方斥:以暴力箝制言論

台檢方指,廖港發犯案目的不僅是傷害特定人,更藉由跨境暴力、媒體傳播產生「殺一儆百」效果,以暴力箝制言論,侵害民主制度及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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