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租屋後遭地產代理開門帶人睇樓 地監局:如違規將紀律處分
撰文:蔡偉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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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網民在社交平台發文,指遭地產代理帶人「睇樓」擅闖民居。網民指自己租住該單位,地產代理卻無端一度用鎖匙開門及按門鐘,要帶人進入單位,幸未能成功。據了解,該地產代理為美聯地產的職員。
地監局對於上述事件表示,需進一步了解事件,有關事主可向局方作出投訴,如有需要,局方會聯絡有關地產代理公司作出跟進。
未經物業賣方、業主同意下 不得安排任何人視察
局方指出,根據《地產代理常規 ( 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 》的規定,持牌人在未經住宅物業的賣方或業主事先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安排任何人視察和查看該物業。另外,根據該規例,持牌地產代理須設立妥善的程序或制度以監督和管理其地產代理工作的業務,以確保其僱員或其轄下的人遵守《地產代理條例》的條文。
檢視制度有否妥善保管及處理物業的鎖匙
又指在考慮地產代理公司有否遵從該规定,監管局會檢視該持牌地產代理是否設有有效的制度,以妥善保管及處理物業的鎖匙;是否有向員工發出有關妥善處理/使用鎖匙的指引;是否有設置監察系統等,以確保員工遵從有關規定。
如有地產代理及其公司被證實違規,會遭受局方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