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衛過當?】雲南醉漢持菜刀砸門 90後退伍女兵反殺遭起訴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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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發生在江蘇的崑山反殺案曾引起內地社會對於「正當防衛」的熱議,而近日在雲南麗江,又一單事關「正當防衛」的案件引起關注。26歲唐姓女子在回家時被李姓醉漢攔下騷擾,之後兩小時內再遭到對方數次挑釁。後者甚至還手持菜刀追到唐女家門不停狂砸。
唐女在忍無可忍情況下,在家中拿出兩把水果刀出門理論,卻反遭李男腳踢,於是憤而撲上去與對方扭打,刀尖最終插進李男的右胸造成死亡。而唐女其後遭當地檢察院公訴,被指控故意傷害罪。

唐女生於1993年,是一名退伍女兵,案發前在麗江從事蛋糕烘培工作。(網上圖片)

醉酒男攔車辱駡兼帶菜刀砸門

綜合內媒報道,當地檢察院的起訴書顯示,事發在2月8日晚間11時左右,唐女在回家的路上被喝醉的李男攔截挑釁,對方甚至還跟到家門口不停辱罵。唐女並不打算理睬李男,回家後將遭遇告訴家人。唐父要去找對方理論,過程中卻被李男踹了一腳,三人因此爆發衝突,直到李男被朋友拉開。事後李男的父母帶著兒子到唐女家致歉,但李男卻認為唐父也有動手,也應該道歉,雙方對此沒有達成共識,李男隨後便被家人朋友拉回家。

約2個小時後,即2月9日凌晨1時,李男再次前往唐家,手持菜刀對唐家大門狂砍猛砸,直到朋友趕來再一次將其勸阻拉走,李男的菜刀也被朋友搶走丟掉。

唐女家大門上,至今留有被刀砍過的痕跡。(網上圖片)

女子持水果刀反殺醉酒男遭公訴

但唐女聽到家門被砸的聲音,從廚房拿了紅色削皮刀和黑色水果刀出門查看狀況,沒想到剛打開門就被李男踢了幾腳。唐女其後衝上前和李男搏鬥,期間她先使用隨身攜帶的紅色削皮刀打鬥,但因一直被對方攻擊,她便換了黑色水果刀朝李男揮舞,無意間戳進了他的右胸主動脈。李男送醫後最終因急性失血休克身亡,唐女則被刑拘批捕,目前羈押於麗江看守所。

至本月25日,該案起訴書曝光。檢方認為,唐女與被害人李男生扭打過程中,持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內地《刑法》第234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唐女具有《刑法》第20第2款的處罰情節,即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麗江永勝縣新聞辦則在26日通報稱,該案正在立案辦理中,將擇日公開開庭審理。

事發前一天,唐女全家剛剛拍了一張全家福。(網上圖片)

是否屬「正當防衛」惹爭議

據唐女的家人介紹,唐女生於1993年,是一名退伍女兵,案發前在麗江從事蛋糕烘培工作。日前唐女的父親在社交媒體上發言,表示唐家案發當天就已經給了李家家屬6萬元人民幣用於處理後事,並稱「這是我們家最大的能力了」。唐父並表示,無法接受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來起訴。

唐女家人目前委託律師認為,唐某行為完全屬於正當防衛。「從有利於防衛人的角度分析,從正當防衛的立法本意出發,建議檢察機關撤回起訴。」

而據李男家人透露,李男生於1993年,畢業於雲南師範大學文理學院,學的是體育教育專業,事發前在昆明一家建築公司上班。李父質疑,案發時其兒子手上沒有刀,對方手上有兩把刀,「這怎麼能算是正當防衛呢?」

李男的畢業證書。(網上圖片)

案件曝光後,引起網民熱議:

「都持刀上門了,還不能還手嗎?只能等死嗎?」

「難道要等別人砍你後才算正當防衛嗎?

「男的有其朋友拉住,構不成實際威脅,男的被拉住失去攻擊能力後,女的用刀刺殺他心臟,就相當於用刀殺一個被捆綁的人,當然是故意殺人罪。」

「這根本不屬於正當防衛。只要對方手裏有刀,你就可以先發制人把對方殺死?然後你屬於正當防衛啥事都沒有?」

至周二(27日),雲南檢察院官方發文稱,該案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檢察院高度重視,已派人閲卷,對案件事實、證據依法全面審查,指導案件辦理,案件進展情況將及時向社會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