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狼師強姦猥褻5少女判監14年 最小受害者年僅8歲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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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漢一間教育培訓機構的馬姓男老師,多次引誘班上鄧姓女學生與其發生性關係,並唆使鄧女介紹其他未成年女生供其猥褻、強姦。截至案發前,馬男共性侵5名未滿14歲少女,其中1人被侵害時年僅8歲。

武漢中院認定馬男構成強姦罪、猥褻兒童罪,維持一審判決有期徒刑18年。(示意圖)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公布的該案二審裁定書,2018年3月至6月,馬男用聊天軟件QQ聯絡之前在該培訓機構補習的鄧女,用錢財引誘鄧女到其家中,並與其發生性關係,還唆使鄧女介紹同樣不滿14歲的李姓、呂姓女學生,供其猥褻、強姦。

據鄧女回憶,當年4月,馬男用給錢、分享性愛影片、言語挑逗等方式,將鄧女和呂女引誘至其家中,趁機隔着衣服摸兩人的胸部,事後分別給兩人100元。5月,馬男又以給錢和手機等為誘餌,將鄧女的另一李姓女同學引誘至家中並發生性關係。

鄧女指,自己曾看過馬男與李女的QQ聊天記錄,內容為李女同意與馬男發生性關係,並向其索要了800元。此外,馬男還在其家中以摸胸的方式,對其友人的女兒楊女實施猥褻。6月,警方接獲鄧女同學報案,隨即將馬男抓獲。

另外,警方案件資料顯示,2013年,馬男曾用手指戳年僅8歲的培訓班吳姓女學生下體,致其陰部流血,因猥褻兒童被行政拘留15日。

2019年8月30日,武漢礄口法院一審認為,馬男利用教育培訓的職業便利,對未成年幼女實施性侵害,依強姦罪、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18年。為預防再犯罪,可依法禁止其在刑罰執行完畢後一段時間內從事相關職業。馬男不服上訴,武漢中院10月22日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