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漁民非法獵捕中華鱘 涉殺害瀕危野生動物罪獲刑一年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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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三角首宗非法獵捕、殺害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中華鱘案件,周三(3日)開庭審理。
該案由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邢某某因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5千元(人民幣.下同),同時需賠償因非法獵捕殺害中華鱘所造成的國家水生野生動物資源損失4萬元,並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

中華鱘是長江旗艦物種,受生態環境的改變及人類活動的影響,其野生種群數量逐漸下降。圖為北京海洋館工作人員在水下對中華鱘進行體檢。 (中新社)

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指控,2019年8月6日,邢某某駕駛自購漁船從江蘇省啟東市連興港出發,在沒有取得捕撈許可證的情況下,行至上海市崇明區佘山島北面水域實施捕撈,並用機輪劈水網拖網作業兩次,捕獲花鰱、鱸魚及一隻疑似中華鱘個體。

邢某某將上述漁貨物從拖網上取下時,發現該疑似中華鱘個體無活力但尚未死亡,即將該中華鱘魚個體連同其他漁貨物一併放入船上冰櫃內進行冷藏,欲自行食用,後駕駛漁船至上海市崇明區奚家港西岸新漁船廠閘門口休整。

2019年8月7日凌晨,上海市崇明區漁政執法人員至邢某某漁船上檢查,在船上冰櫃內查獲違法捕撈漁貨物及疑似中華鱘死亡個體一隻,遂移交公安機關繼續偵查。後經司法鑒定科學研究院對該疑似中華鱘個體進行DNA及年齡鑒定,確認涉案死亡魚體為中華鱘,年齡約為1齡至2齡,為幼魚。上海野生動植物鑒定中心出具情況說明,中華鱘屬國家一級保護野生水生動物。邢某某同日由公安局機關傳喚到案,到案後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

湖北宜昌每年舉年長江三峽中華鱘放流活動,將中華鱘放歸長江,對中華鱘自然資源進行補充。(新華社)

今年5月14日,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以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對邢某某提起公訴,上海崇明區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該案。在6月3日的庭審現場,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表示,邢某某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邢某某認罪認罰,在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依法從輕處罰。最終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