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小學女生被4男同學輪姦 警指嫌犯未滿14歲不負刑責不予立案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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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西安藍田縣一名小學女生日前在校內遭遇4名男同學輪姦,縣教科局相關負責人事後指,受害人目前正接受心理疏導,學校負責人則被撤職。
惟據縣公安局出具的一份不予立案通知書顯示,由於該4名男學生均未滿14歲,故不追究刑事責任。

涉事小學。(網上圖片)
受害人在校內被4名男同學輪姦。(網上圖片)

據了解,事發在上月27日下午,當時雖然正在上課,但沒有老師看管,受害人其後就被該4名男同學強行帶到男廁所輪姦。一名男老師看到受害人從男廁出來,上前詢問後始揭發事件。受害人父親接到學校通知後,立即向警方報案,並將受害人接回家。受害人此後一直留在家中,再沒有回校。

警方指由於疑犯均未滿14歲,決定不予立案。(網上圖片)

惟及至6月1日,藍田縣警方出具的一份不予立案通知書,指該案經審查認定,疑犯均未滿14周歲,無刑事責任能力,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決定不予立案。

6月6日,縣宣傳部通報稱,涉事4名男學生已由公安機關送至西安市工讀學校,並指該校為教育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開辦的專門學校。同時對受害女生加強心理疏導,並選擇合適學校就讀。

藍田縣教科局也對涉事學校進行整頓教育,並按有關條例對相關人員處理,對該教學點負責人予以撤職;給予涉事年級任課教師和涉事學生班主任行政警告處分;給予該鎮中心學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行政警告處分;對該鎮中心學校校長進行誡勉談話。

本案經媒體報道後,引起廣泛關注。許多網民對警方處置表達了強烈不滿,認為應當加大懲處力度;亦有聲音認為中國現行《未成年人保護法》對違法犯罪青少年過度保護,有修法必要。

網民評論:

「讓女孩健康正常成長的希望都成了奢望。」

「警察是不是盼著罪犯都是未成年啊?直接不予立案,太省事了。」

「光天化日之下做出這樣的惡行!這是什麼學校?!這是什麼學生呀?!未成年就成了犯罪的護身符?」

「這小女孩也沒滿14歲呢,法律到底是為了保護誰而立的呢?」

「現在小孩子都知道14歲前不立案,所以更加肆無忌憚。如果對小孩子不能立案,希望對監護人進行同罪立案。」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