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退役軍人藏仿真槍被拘近200日 終獲檢方以犯案情節輕微撤訴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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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41歲的于萌此前年輕時參軍入伍,後經轉業分配到鞍鋼保衛部,是鞍鋼熱軋帶鋼廠綜合管理部的一名保衛幹部。2016年8月,于萌因為11年前買仿真槍被抓,隨後被以非法持有槍支罪提起公訴。2017年2月15日,在被羈押199天後,他獲准取保候審。

檢方指控,于萌2006年在網上購買仿真槍7支,2007年在鞍山景子街一家戶外用品店購買仿真手槍2支,並將9支仿真槍藏在家中。2016年8月1日,經群眾舉報,鞍山警方對于萌的住宅進行搜查,查出仿真槍9支,經鑑定,其中5支為以氣體為動力的槍支。檢方認為,應當以非法持有槍支罪追究于萌的刑事責任。

2018年6月6日此案開庭審理。于萌在法庭上說,自己是退伍軍人,喜歡收藏各種軍事模型,買仿真槍的目的也是收藏;自​​己買下仿真槍後在家中試過,並沒有拿出家門,也沒有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庭未當庭宣判。

鐵東區人民檢察院作出的不起訴決定書顯示,2020年5月19日,鞍山市鐵東區人民法院建議鐵東區人民檢察院撤回起訴;鐵東區人民檢察院2020年7月6日決定撤回起訴;2020年7月20日,鐵東區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撤回起訴;2020年7月22日鐵東區人民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

不起訴決定書顯示,鐵東區人民檢察院認為,于萌犯罪情節輕微,僅以收藏、娛樂為目的,主觀惡性不大、涉案槍口比動能較低,且沒有其他違法犯罪行為,決定對于萌不起訴。

于萌說,他對這個結果比較滿意,對法院、檢察院的工作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