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願幫鄰居抬棺送葬猝死 家屬索賠9萬 法院一原因判賠11萬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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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張姓男子父親過世,同村鄒姓村民自願前去幫忙送葬卻在抬棺途中猝死,鄒男家屬認為鄒男是因幫忙張父送葬死亡,鄒男妻子向張家索賠9萬元(人民幣,下同)遭拒後告上法院。

法院經過長達5小時調解,雙方達成張男支付鄒家喪葬費等共11萬元的協議。法院判張家噓現場一次性支付喪葬費3.8萬元,另分3年補償家庭損失共計7.2萬元,總計11萬元。調解書特別註明「此係人道關懷,非責任認定」。但也引發許多網民批評「自願幫忙猝死,原告要9萬卻給了11萬,此風不可長。」

近日,湖南省桃源縣人民法院漆河人民法庭法官來到漆河鎮華沿河村,巡迴審理一起侵權責任糾紛案,當地村幹部、村民等40餘人旁聽庭審。

(桃源縣人民法院、湖南高院微信公眾號)

據村民表示,1月24日,村民張男的父親去世,同村村民鄒男自願前去幫忙送葬並抬棺。沒走多遠,鄒男突感胸痛倒地不起,在送醫途中因心梗搶救無效死亡。鄒男妻子要求張男賠償各項損失9萬元,雙方就賠償金額未達成一致,鄒男妻子將張男訴至法院。

考慮到在,承辦法官將庭審現場搬到當事人家門口,決定通過巡迴審判方式化解此次糾紛。承辦法官從法理情角度分別對雙方勸說,經過長達5個小時的調解,最終雙方糾紛成功化解,達成調解協議。

網民諷刺:以後抬棺應該簽生死狀

不過由於在內地,農村中婚喪嫁娶時,鄰里鄉親互幫互助是風俗,且鄒男跟張男因為是同學,自願去幫忙抬棺,部分內地網民批評判決不合理,「村生活習俗是一種傳統美德。鄉村村民是互助是自願的,出事是意外的,談不上有罪之事」、「抬棺者以後建議先出示最近健康檢查結果或簽生死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