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司機與人起衝突後「亮警察證」 涉非法持有使用警用標誌被拘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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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雲南昭通一男子在公路上駕車逼停另一輛車,下車亮出「警察證」稱對方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逼停司機懷疑其身份果斷報警,警方查實後確認男子非法持有、使用警用標誌,已被行政拘留。

據昭通市公安局昭陽分局太平派出所介紹,司機陳某蓓駕車行駛於昭陽區彩雲路時,為避讓前方車輛被一輛白色轎車逼停。白色轎車駕駛員下車後,向陳某蓓出示「警察證」,聲稱其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陳某蓓對男子身份存疑,立即報警求助。

接報後,民警迅速趕赴現場,對當事人進行詢問調查。經核查,嫌疑人系臧某柱。民警將其傳喚至派出所審訊,臧某柱對非法持有並使用警用標誌、證件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警方表示,臧某柱的行為嚴重違法,構成非法持有、使用警用標誌,已依法行政拘留。當地警方強調,將持續嚴厲打擊假冒公職人員等違法行為,維護社會秩序與公共安全,呼籲民眾遇疑似詐騙時及時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