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男在韓對中國女遊客裸露下體+在床上及行李小便 僅判緩刑

撰文:許靖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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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一名中國女性遊客在韓國釜山旅遊住宿期間,遭到一名日籍男子惡意騷擾,對方甚至裸露下體,半夜在她的床位附近小便。日前,韓國釜山地方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認定被告日籍男子猥褻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2年。但受害人張女士表示,判決結果與心理預期不符,將嘗試可行的法律途徑尋求申訴。

涉嫌騷擾的日籍男子。(當事人供圖)

此前報道,今年4月14日凌晨5時許,張女士在釜山一家青年旅舍住宿期間,被一名日籍男子惡意騷擾,對方不僅暴露下體,還故意在至其床鋪及行李上小便。

事發後張女士立即報警,惟韓國當地警方處理態度消極,未對男子採取任何管制措施,導致他事後順利離境返回日本,無奈之下,張女士向中國駐釜山總領事館求助,並在社交平台發文求助。隨着事件在網上持續發酵,韓國警方督促涉事日籍男子於4月19日入境韓國,當面向張女士致歉、進行民事賠償並接受刑事調查。

涉事男子跪在地上對張女士道歉,對騷擾一事供認不諱。(當事人供圖)

據韓聯社報道,8月12日,釜山地方法院認定涉案日籍男子強制猥褻罪名成立,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2年。據《東亞日報》等韓媒披露,男子在庭上指當時是在醉酒狀態下衝動犯罪,事後向張女士支付9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3.8萬元)賠償金,已意識到錯誤。

據《封面新聞》報道,張女士稱她是通過網絡消息才得知案件已經宣判,指對該結果非常失望,她的訴求是希望男子得到嚴懲,但此前可能誤簽了刑事諒解書,導致男子被從輕處理,接下來將會嘗試可行的法律救濟途徑尋求申訴。

張女士透露,長達數月的跨國訴訟中,語言障礙和異地通訊是最大的障礙,特別是今年7月29日原委託律師辭任後,她與韓國檢方失去聯繫,而新律師從未主動聯絡,導致她完全無法獲知庭審及宣判日期,直到看到網上消息,才發現一審已經宣判。

張女士說,「按照韓國司法程序,若不再啟動法律救濟,本次判決即為最終生效判決。」雖然改判難度極大,但她仍會儘可能嘗試所有可行的法律救濟途徑繼續申訴。

張女士收到的紙質立案憑證。(封面新聞)

除了刑事判決外,案件的民事賠償也在推進中。張女士指,雙方協商的賠償金採取分期支付,預計下月底收到最後一筆款項。她提到,事發後因男子提交了其母親重病等證明,出於人道主義考慮,她在賠償金額上作出了一定讓步。

最後她表示,雖然對男子的實刑判決並不滿意,但法庭認定猥褻罪名成立,也算是不錯的結果,但希望韓國司法體系能更重視外國被害人的合法權益,充分保障異國被害人的知情權,及時通報案件節點、律師交接和宣判消息。同時她提醒若在海外遭遇侵害時,不要一個人硬扛,尋求外界幫助並不可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