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小組通過動議 促更新系統限制業主享差餉寬減物業數目

撰文:彭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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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小組委員會今早(17日)開會,討論政府因應《財政預算案》的寬減差餉措施而推出的《2018年差餉(豁免)令》,公民黨郭家麒批評,任何單位都獲減2500元差餉,造成不公,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黎志華則認為機制公平,指每個單位最多都只可減2500元。
委員會通過由郭家麒提出的無法律約束力動議,促請政府盡快更新收集物業業權、使用狀況的資料和電腦系統,以限制同一擁有人或佔用人名下有多於一個物業單位時,只可選擇一定數量的物業獲得豁免。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黎志華表示,無論差餉高或低都是以物業作單位,如交天交數字的差餉費用,最多都只可減2500元,故機制公平。(林若勤攝)

會上討論的《2018年差餉(豁免)令》,將豁免物業單位從今年4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年度內每一季的差餉,每季豁免上限為2,500元。
公民黨郭家麒質疑,政府推出《財政預算案》紓緩措施時都講求原則,不可亂派錢,而且稅務安排都以個人作單位設寬減上限,但最高差餉豁免額的首十位差餉繳納人,預料合共可獲的寬減額為2.6億元,涉及4萬個物業數目,批評寬減差餉的安排下,「由一個單位至超過一萬五千個單位都一視同仁」,製造不公。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黎志華回應指,無論差餉高或低都是以物業作單位,如交天交數字的差餉費用,最多都只可減2500元,所以機制公平。他表示明白有議員擔心此做法非最好安排,重申願意檢視制度,希望在年底前完成分析,讓立法會參考。

他續指,現時差餉物業估價署以物業作單位,徵收差餉單會發給物業的地址,目的是準時和高效率、低成本方法徵收差餉,差餉物業估價署不會考究誰是物業擁有人、誰應交差餉等問題,如要限制業主可享寬減差餉豁免的單位上限,差餉物業估價署徵收差餉的安排會根本地改變,如要查冊、增加人手查業權、更新系統等,這些做法需要時間處理。

委員會最後通過由郭家麒提出的無法律約束力動議,促請政府盡快更新差餉物業估價署收集物業業權和使用狀況的資料,並更新電腦系統,儲存和處理有關資料,以限制同一擁有人或佔用人名下有多於一個數量的物業單位時,只可選擇一定數量的物業獲得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