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頴匡提選舉呈請 指因舊文遭DQ不合理:湯家驊也會變政治立場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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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網絡聯盟前召集人劉頴匡年初參加立法會新界東補選時,被選舉主任裁定並非真誠擁護基本法而失去參選資格。
劉穎匡今日(15日)向高等法院提出選舉呈請,是繼周庭後,再有3.11補選被DQ的參選者提出選舉呈請,挑戰選舉主任裁定。

劉頴匡指,自己已獲法援署批出法援,稱提出選舉呈請並非為個人政治前途,而是捍衛每一個從政者參政的公平和自由。(張浩維攝)

劉頴匡指,他報名參選後,簽妥有關聲明擁護基本法的確認書,但選舉主任仍以其2015年的facebook帖文及梁頌恆對他參選的支持,認定他繼承梁頌恆包括港獨等的政治立場,是不合理。

他又指,自己已獲法援署批出法援,強調提出選舉呈請並非為個人政治前途,而是捍衛每一個從政者參政的公平和自由。

對於選舉呈請勝算,劉頴匡則持審慎樂觀態度,他認為自己的情況與陳浩天案有別,因自己被選舉主任認為不符合基本法的立場,並非參選時仍然持有。(張浩維攝)

他引湯家驊為例,指從政者經過人生歷練後,政治立場可能發生轉變,「連湯家驊都可以有很大變化」。至於本土派人士支持他,並非在他自己控制範圍內,更加不應該成為被DQ的原因。

對於選舉呈請勝算,劉頴匡稱持審慎樂觀態度,認為自己的情況與陳浩天案有別,因自己被選舉主任認為不符合基本法的立場,並非參選時仍然持有,而他也不像陳浩天並未簽署確認書及未有回應選舉主任提出的質疑,認為自己被DQ比陳浩天更加不合理。

他指,自己過往有進行地區工作,但暫時會專注於選舉呈請的案件,暫無打算參選區議會,對於早前有傳言DQ參選人會蔓延到區議會,戴耀廷也建議參與風雲計畫人士刪除facebook上敏感言論,他形容狀況是令從政者尊嚴儘失,「如果要咁,不如以後去選人大、政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