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拍照】張達明指法庭警覺性不足 應嚴肅處理下不為例

撰文:李家偉
出版:更新:

近日法庭內接二連三有旁聽人士在審訊期間拍照,港台節目《城市論壇》今以「法庭影相成歪風 陪審制度勿放鬆」為題,邀請嘉賓探討事件對法庭陪審員制度的影響。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指,同類事件以往幾乎沒有發生過,所以法庭沒有經驗處理相關事件,形容當時法庭是警覺性不足。他稱應了解到底拍攝者有否將相片上載至雲端或傳出,「唔可能未了解就放人」,形容法庭應嚴肅處理並下不為例。

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認為,事件並非威脅到人身安全,但的確對陪審團造成壓力。(張浩維攝)

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認為,事件並非威脅到人身安全,但的確對陪審團造成壓力。形容如果情況持續或會令陪審團的優良制度失色,證人出庭作供甚至可能會面臨如被「起底」等風險。

張達明認同說法,稱維護司法公正是香港法治十分重要的一點,過往沒有發生過同類事件,法庭的確沒有處理相關事件的經驗。但現時事件經已發生,他認為司法機構責無旁貸,又引用外國例子,指英國2004年曾經有相似案例,拍攝者最終被控藐視法庭罪被判監12個月。他形容,如果行為有可能干擾陪審團、影響司法公正,司法機構應視乎情況嚴肅處理。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委員容海恩提議,如果案件雙方律師都認為案件是比較嚴重或政治敏感,應商議要求庭上旁聽者不可以使用手提電話。(張浩維攝)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委員容海恩就表示,每個個案嚴重性及敏感度都不同,如果「一刀切」不容許大家帶電話入庭,對市民及律師都不便。但事實上如果有人拿起電話面向陪審團,的確會對陪審團有壓力。她又提議,如果案件雙方律師都認為案件是比較嚴重或政治敏感,應商議要求庭上旁聽者不可以使用手提電話。

被問到過去幾次法庭「放生」拍攝者的做法時,張達明稱事件以往幾乎沒有發生過,法庭沒有經驗處理相關事件,形容當時法庭是警覺性不足。他稱應了解到底拍攝者有否將相片上載至雲端或傳出,「唔可能未了解就放人」,強調法庭應要嚴肅處理並下不為例,否則會影響市民參與陪審團制度的信心。

被問到過去幾次法庭「放生」拍攝者的做法時,張達明稱事件以往幾乎沒有發生過,法庭沒有經驗處理相關事件,形容當時法庭是警覺性不足。(張浩維攝)

另外,今日錄得34度的高溫,城市論壇主辦方準備西瓜予一眾嘉賓和台下的觀眾,讓大家能消消暑。

城市論壇的主辦方準備西瓜予一眾嘉賓和台下觀眾。(張浩維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