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志祥:未必支持補償方案 促政府容許寮屋戶覓地搬遷

撰文:吳倬安 侯彩琳
出版:更新: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討論政府清拆行動的特惠補償及安置安排,向受影響的寮屋居民及業務經營者提供賠償,當中涉及受新界東北發展影響的寮屋住戶。發展局常任秘書長甯漢豪會上提到,局方5月公布方案後,已經到古洞北、粉嶺北等地向寮屋居民解釋安排。
民建聯梁志祥指,村民被遷出後,即使覓得私人土地重建平房和農田,但在新安排下卻不獲政府重新發牌,直言民建聯未必支持議案。

民建聯梁志祥指提到村民被遷出後,即使覓得私人土地重建平房和農田,但在新安排下卻不獲政府重新發牌,他直言民建聯未必支持議案。(歐嘉樂攝)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議收地特惠補償和安置方案。方案引入免經濟審查的安置安排,已登記的受影響寮屋戶住滿7年,可以免審查入住房協安置屋邨,現金特惠津貼最高金額加倍至約120萬元,申領資格由目前住滿10年,放寛至兩年。

多名議員關注賠償安排,工聯會麥美娟指,仍有不少寮屋居民不清楚安排,若寮屋家庭屬「一屋多戶」,她關注其他家庭成員會否獲得補償;又問及政府是否會有「除名」制度保證其他家庭成員的補償,及有關安排是否適用至本港其他地區的寮屋。

發展局常任秘書長甯漢豪回應指,是次賠償安排適用於日後所有政府需要收地或清地的項目;又指自從政府在五月中公佈計劃後,已到將清拆的區域做解說。至於一屋多戶的問題,她表示居民可通過分戶政策變更家庭成員資料,若分戶後該家庭沒有持有物業,便可得到補償的安排。

甯漢豪指賠償需平衡社會效益,若要令居民開心地遷出寮屋,而給予過於豐厚方案,或會助長寮屋炒賣,令寮屋有市有價。

表明反對議案的朱凱迪指,新安排反映城市規劃不民主、結構性地歧視新界非原居民。(歐嘉樂攝)

民建聯梁志祥則指,新安置安排有進步,但他提到村民被遷出後,即使村民覓得私人土地重建平房和農田,但在新安排下卻不獲政府重新發牌,他直言民建聯未必支持議案。

甯漢豪回應指,清拆寮屋作新發展區之用,原意是善用土地和滿足本港樓房短缺的需求,但清拆過後又再覓地建設低矮樓房,做法不合善用土地之意。

表明反對議案的朱凱迪指,新安排反映城市規劃不民主、結構性地歧視新界非原居民,他又批評,政府無論任何將寮屋居民安置於房協的專用單位,使村民需面對較公屋高的租金。甯漢豪回應稱,房協單位的租金仍較市價低,若面對租金困難,租戶可申請援助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