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行會通過 本月交立會首讀 議員宣誓前需奏放國歌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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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國歌法》今(8日)提交至行政會議討論並獲拍板通過,本月內將會交至立法會進行首讀。消息指,草案建議特首可規定應當播放國歌的重要場合,提出在特首、行政會議成員,以至法官及立法會議員宣誓儀式前,須播放國歌。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左二)曾稱在全國性法律中,議員宣誓儀式是其中一個「須奏唱國歌」的場合,故會在本地立法中參考其情況。(資料圖片/歐嘉樂攝)

對於草案將以附表形式列明香港須奏唱國歌的場合,國慶、回歸外,亦包括特首、行會成員、法官及立法會議員宣誓儀式。有民主派議員質疑屬「政治打壓」,認為奏放國歌並無必要。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上月表示,《國歌法》並非要向民主派施壓,強調國歌法早已在坊間討論多時,相信透過政府多解釋、講解,能讓大家明白立法的需要性。

另外,《國歌法》將列明任何人公開、故意篡改國歌,或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最高可判監三年、罰款五萬元,同時亦規定國歌不得用於商業及私人喪事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