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站非禮案 李家超澄清:事發後兩地部門有溝通

撰文:鄭榕笛
出版:更新:

高鐵西九龍站一名港鐵女職員於上周五(4日)報案,聲稱在去年12月在香港口岸區和內地口岸區遭一名男子非禮,但報警時警方卻提議受害人亦應同時向內地公安報案,做法惹來批評。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8日)於立法會回應事件指,香港警方於事件發生後已同內地單位溝通過案件,但因執法部門需要當事人落口供方能進一步處理,因此香港警方建議當事人向內地執法單位報案,做法適當。他又指高鐵開通僅數月,不斷會有新事物,一定會有優化空間,已叮囑同事多善用溝通機制檢討處理手法。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稱當局不便公開討論案件細節,但透露當事人已經分別向香港及內地警方報案。他指事件涉及兩個個案,其一是有人於香港境內犯法,受香港法律管制,由香港警方負責處理並拘捕涉案人士;其二是事件於內地口岸區發生,屬內地執法部門處理。

李家超澄清,事件發生後香港警方已與內地單位溝通過案件,但任何執法部門要採取措施都需要當事人提供口供,因此香港警方建議當事人向內地執法單位保安是應該的。

他強調在協作機制下,如果內地執法部門在調查案件的過程中需要香港警方協助,香港警方可在本港法律框架下提供協助,但因今次案件簡單,未必需要利用有關機制。另外亦有溝通機制協助口岸部門與對口單位作溝通。

「高鐵開通僅數月,不斷會有新事物,一地兩檢也是新事物,我明白過程中一定會有優化空間」,李家超表示已經叮囑同事多善用溝通機制檢討「已經發生的新事物」,探討如何將事情處理得更盡善盡美。

回應監控駐港記者報道 李家超:香港只有特區政府執法部門方有執法權力

另外對於《華爾街日報》報道,中國公安部副部長曾答應大馬會全面監控《華爾街日報》駐港記者,李家超指每日都有不同的報道,他不評論報道細節,「但可以肯定的是,在香港只有特區政府執法部門方有執法權力,而香港執法部門做的工作都是涉及針對調查罪案及公眾安全。」

《華爾街日報》與母公司道瓊斯,共用位於香港中環廣場的辦公室。該報報道指,中國政府應馬來西亞要求,監控其駐港記者辦公室、住址和通訊。(資料圖片/余俊亮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