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偉:大機構或不會向小租戶退差餉 局方:業主有責任

撰文:李奕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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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公佈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建議寬免2019-2020 年度四季的差餉,每戶每季上限為1,500 元。
立法會《2019年差餉(豁免)令》小組委員會今(26日)召開首次會議。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胡志偉認為,政府應考慮地產商的未出售物業,以及擁有相當多物業及會得到政府大額的回饋的大型機構,應否獲差餉豁免,質疑該大型機構,會否將差餉退回小市民、小商戶。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黎志華回應指,上述大型機構會將豁免的差餉退回市民。

政府早前公佈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建議寬免2019-2020 年度四季的差餉,每戶每季上限為1,500 元。(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胡志偉認為,政府應該考慮兩個群組是否應該獲退回差餉,包括地產商的未出售物業,以及擁有相當多物業及會得到政府大額的回饋的大型機構。他質疑這些大型機構,包括大型發展商、房委會等物業擁有人,會否將差餉退回小市民、小商戶。他指出,如下次議員提出有關檢討,政府應先回應上述考慮點,否則是推搪問題。

對於胡志偉建議將將一手空置單位剔除豁免範圍,黎志華指可以將意見帶回去運房局作考慮,指目前運房局正研究一手樓空置稅。另外,對於胡志偉的質疑,他舉例指出大型機構會將豁免的差餉退回市民,例如房委會有機制,將差餉退回工廠大廈、商場及街市的租戶。局方又留意到首10個差餉繳納人中,有8成物業是根據租約安排由租戶繳交差餉,所以業主有責任將相關差餉豁免退回租戶。

陳志全反對以差餉豁免的方式回饋市民,認為此舉雖然令小商戶或小業主受惠,但擁有豪宅的業主或連鎖店等集團式的租戶亦會得益。(李奕鳴攝)

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志全表示,反對以差餉豁免的方式回饋市民,認為此舉雖然令小商戶或小業主受惠,但擁有豪宅的業主或連鎖店等集團式的租戶亦會得益,指出是違反「利民紓困」。他指出,現時銀行櫃員、訊號發射站等物業都獲得差餉豁免,認為差餉豁免需具針對性。他又認為最直接的「利民紓困」方式是「全民回水」,不會出現收取行政費用及極度不公平的情況。他希望政府交代首10個獲得差餉寬免最高的機構或單位。

黎志華回應指,差餉豁免對「利民紓困」具針對性,舉例指有80萬公屋租戶能節省一年3000元的差餉。他指,如根據2019/20年差餉豁免安排,首10個獲得差餉寬免最高的機構或人士共獲得豁免金額是1億7千萬元,涉及3萬8千幾個物業。至於可否將個別估值物業,例如自動櫃員機等,剔除豁免範圍,他指在執行上有困難,現時收取差餉是以物業作單位,能夠產生商業價值的物業都需繳交差餉,因此他們同樣受惠差餉豁免是公平的做法。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黃定光表示支持此方案,指差餉是繳費,繳交的差餉越多,所獲的豁免才越大。

此外,黎志華提及早前建議修訂差餉豁免安排,指當時提出5個方案,似乎沒有一個方案能夠比現行方案獲得議員支持。如議員有新的方案,當局願意積極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