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湯家驊批向民粹政治讓步 「邊個惡啲就聽邊個」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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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修訂惹來商界憂慮,行政會議今(26日)審議及通過修改《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的草案內容,抽起當中9項涵蓋破產、公司、證券、知識產權、環境污染、貨物進出口、電腦、關稅、虛假商品說明等涉及商界的罪行。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對修例內容未能完全堵塞法律漏洞感到失望,又形容剔除9項商業罪行,是「向民粹政治立場讓步」,「邊個惡啲就聽邊個講」,對特區政府長遠管治不健康,又認為看不到特別原因要剔除有關罪行,擔心會變相鼓勵相關的商業犯罪。
律師會理事、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同樣批評剔除9項罪行,認為做法只是為「數夠票」,「完全偏離法律改革的基本標準,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又質疑,既然對內地司法制度有擔憂,就不應該只剔除9條罪,批評現時做法自相矛盾,違反法治原則。

湯家驊認為政府不應「邊個惡啲」就因對方「民粹的政治立場」讓步。(資料圖片)

湯家驊表示,對9項商業罪行被剔除感到可惜,認為商界對有關的引渡法律有誤解。他認為,政府不應「邊個惡啲」就因對方「民粹的政治立場」讓步。

他又認為,逃犯條例修訂不應該剔除任何一條罪行,因逃犯移交有足夠保障,看不到需要擔憂的原因;惟他明白為了通過修例,因政治理由作出相應調整,也只能理解。

張達明則認為,進行有關法律改革時,不應只「數夠票」,因商界害怕,就遷就對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點解你信商界,唔信其他持份者嘅憂慮?」他批評,因商界憂慮而剔除9項商業罪,等同承認修例不足以保障公平審訊,只僅剔除9條,是自相矛盾。

張達明就不認同修例本身,因香港法庭只會審視控方提供的表面證供,是否符合有關可引渡的罪行,無法證實有關證供的準確性,如與法治不完善地區簽訂移交逃犯協定,法庭亦難以保障疑犯不會受到不公平引渡。

湯家驊表示,對9項商業罪行被剔除感到可惜,認為商界對有關的引渡法律有誤解。他認為,政府不應「邊個惡啲」就因對方「民粹的政治立場」讓步。

他又認為,逃犯條例修訂不應該剔除任何一項罪行,因逃犯移交有足夠保障,看不到需要擔憂的原因;惟他明白為了通過修例,因政治理由作出相應調整,也只能理解。

張達明則認為,進行有關法律改革時,不應只「數夠票」,因商界害怕就遷就對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點解你信商界,唔信其他持份者嘅憂慮?」他批評,因商界憂慮而剔除9項商業罪,等同承認修例不足以保障公平審訊,僅剔除9條,是自相矛盾。

張達明不認同修例本身,因香港法庭只會審視控方提供的表面證供,是否符合有關可引渡的罪行,無法證實有關證供的準確性,如與法治不完善地區簽訂移交逃犯協定,法庭亦難以保障疑犯不會受到不公平引渡。

張達明同樣批評剔除9項罪行,認為做法只是為「數夠票」,「完全偏離法律改革的基本標準,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