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夢熊被褫奪勳銜:荷蘭水蓋於我如浮雲 信公道自在人心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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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天(3日)刊憲,將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從香港特別行政區授勳及嘉獎名單剔除,意味劉夢熊被「搣柴」,被褫奪於2010年獲頒的銅紫荊星章,今天起生效。劉夢熊在社交專頁發表感言,稱:「荷蘭水蓋於我如浮雲,好在歷史是由人民寫的」,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2017年2月27日,劉夢獄刑滿出獄,晚上即接受陶傑訪問。(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陶傑為好友抱不平:劉夢熊國際地位不受影響

被「搣柴」的劉夢熊中午在Facebook回應事件,他說:「名可名,非常名」,又指「荷蘭水蓋於我如浮雲」,並說:「好在歷史是由人民寫的」,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常邀請劉夢熊到商台節目《光明頂》擔任嘉賓主持、有「香江第一才子」之稱的陶傑亦在facebook為好友抱不平,稱劉夢熊因長期抨擊林鄭月娥,慘遭褫奪銅紫荊勳章,從此不但無法被稱為「勳賢」,相信以後許多由特區政府官員或愛國社團舉辦的酒會,劉夢熊將不獲邀請,令人惋惜。

陶傑又指出,劉夢熊有多個名銜,包括中國清華大學互聯網研究院顧問、「一帶一路」發展銀行顧問、美國加州聖格拉斯加大學工商管理名譽博士、法國北歐大學金融學名譽博士、菲律賓蘇祿王國親王兼拿督等,形容這些名銜比銅紫荊「值錢」,「劉親王的國際地位,不會因為林鄭月娥的小動作受到任何影響」。

陶傑笑指,「褫奪」一詞含有武力成份,令人不安,反問:「根據香港『貨物出門,概不退換』之商業原則,若劉親王(劉夢熊)堅決不予退還此一金屬物體,特區政府是否會動用警力上門予以武力搶奪?」

劉夢熊(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現年71歲的劉夢熊因東方明珠案,發信及電郵時任特首梁振英及時任廉政專員白韞六,要求二人終止東方明珠案的刑事調查,被控妨礙司法公正,2016年2月29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監18個月。劉夢熊出獄後仍就案件上訴,惟去年被駁回。

根據資料,政府稱為維持香港特別行政區授勳及嘉獎制度具高度完善持正水平,如獲授勳或嘉獎人士因被定罪而入獄一年或以上,不論是否獲得緩刑,或作出有損授勳及嘉獎制度的名聲的行為等,政府會考慮是否須褫奪其勳銜或獎狀。

褫奪機制由禮賓處處長啟動,處理獲悉的褫奪勳銜和獎狀個案,每宗褫奪勳銜或獎狀的個案須由行政長官親自批准,政府會在憲報公告將獲授勳或嘉獎人士的姓名從授勳名單中剔除,並收回其勳章或獎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