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張可森議辦貼「特訓」告示 民政總署指鼓吹「革命」促移除

撰文:鄭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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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總署表示,近日收到多個有關屯門區議員張可森在其辦事處張貼告示的投訴,指該告示鼓吹參與涉及「革命」的特訓和行動。民政總署指張可森的行為違反《區議員及區議會轄下委員會成員操守指引》,發信予可森強烈勸諭他盡快將有關告示移除,「以免引起社會不安,影響地區和諧」。  張可森回覆《香港01》查詢時解釋,他開放議員辦事處部份位置供街坊作連儂牆之用,市民可自由張貼文宣。民政事務總署所提及的涉嫌鼓吹「革命」的告示是街坊所貼的強身健體班宣傳,「有咩可以做?咪跑下步囉。」他表明不會取下告示,反駁指自己提供渠道促進區民交流,正是履行區議員職務,「唯一有權決定我有無犯規的人是選民。」

屯門民政專員早前已向張可森發電郵,指有關告示「宣揚暴力、煽動仇恨、鼓吹革命及宣揚港獨」,並認為他作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張可森指「宣揚暴力」的人實為警察,又提到有市民因為貼文宣被斬,犯人卻被讚「情操高尚」,反映港人只能自保,「世上任何國家都以國民擁有強壯體魄為傲。」

據網上圖片所見,涉嫌違規的告示標題為「屯門特訓by元朗特訓組」,圖中有一名載有頭盔、身穿黑衣、正在奔跑的人。下方寫有小字「讓革命融入生活、以行動光復香港」。

民政總署的新聞稿強調,區議員使用公帑時須遵守公開、公平和問責的原則,以及用於執行區議會職務。又指張可森在其辦事處外張貼上述告示未能合乎《酬津指引》內的指導原則和有關規定,已轉介相關投訴予屯門區議會主席跟進。

對於民政總署的批評,張可森反駁指自己提供渠道促進區民交流,正是履行區議員職務,不明白有哪一點不公開公平,又反斥民政總署的舉動無意思,「唯一有權決定我有無犯規的人是選民。」張表示,民政總署以違反《酬津指引》為由向區議員發警告是政府一貫做法,藉此向政見不合的區議員施壓。

多名民主派區議員先前因其政治立場被民政總署質疑未能合乎《酬津指引》內的原則,包括公開表示拒絕接受所有「支持23條立法」的市民求助元朗區議員林進和離島區議員王進洋、張貼「藍絲與狗不得內進」告示的深水埗區議員李文浩和公民黨劉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