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水︱收回陳嘉信勳章議員「收貨」:不應期待下台 田北辰倡譴責
政府去年陷入購買冒牌飲用水風波,政府今日(20日)公布調查結果,決定收回授予物流署署長陳嘉信銀紫荊星章決定,及對三位涉事物流署官員展開紀律研訊。
多名立法會議員對《香港01》表示「收貨」,新民黨何敬康指,陳嘉信沒有涉及刑事罪行,撤回授勳合適,惟市民不應有「食花生」心態總期待「人頭落地」;工聯會鄧家彪就認為,今次問責到個人層面,已屬突破,收回授勳雖非懲罰,但起到的警惕作用「猶如懲罰」。不過,實政圓桌召集人田北辰認為,要公開譴責陳嘉信:「俾首長知道責任幾重大」。
何敬康:未去到下台地步 不應一調查就期待「人頭落地」
政府定性陳嘉信在事件中沒有疏忽,但在任期間應更有作為,提升下屬工作能力和積極性,故行政署決定撤回早前公布向陳頒授銀紫荊星章的決定。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稱,撤回授勳不代表懲罰,「今次係撤回個獎勵,唔係懲罰,希望大家分清楚」。
根據政府設立的授勳褫奪機制,如獲授勳或嘉獎人士的行為,會對其應否繼續擁有該勳銜或獎狀構成疑問,例如因被定罪而入獄一年或以上,不論是否獲得緩刑,或作出有損授勳及嘉獎制度的名聲的行為等,政府會考慮是否須禠奪。
對於陳嘉信沒受罰,惟撤回授勳「獎勵」,何敬康認為做法合適,形容在他的預期內,解釋今次是政府採購程序的問題,屬於工作不到位,惟並不涉及刑事犯罪,「唔係傷到人命,程度不是很嚴重」,故未至於去到「官員下台」的地步。
何敬康強調,今次處理對公務員有很大的警惕作用,有利於提升公務員水平,相關調查的目的亦並非讓市民「食花生」:「若然有刑事(罪行)發生,自然會有處理機制……但唔係一睇到調查就期待邊個又要『人頭落地』,呢個心態無關提升公務員水平」。
鄧家彪:問責到人是突破 收回授勳是「震撼彈」
對於楊何蓓茵指撤回授勳並非懲罰,鄧家彪亦指陳嘉信並無幹犯刑事罪行,是工作意識不過關,收回授勳的決定已屬「震撼彈」,警惕作用十分足夠「猶如懲罰」,相信一般市民都會接受。
他強調今次處理結果不只收回陳嘉信授勳決定,還有對三位涉事職員展開正式紀律研訊,這種對公僕問責的做法,體現嚴肅公正。他認為以往對類案的處理多是制度改革,但今次問責到個人,是一個突破,日後若有其它令政府名譽受損的事件,可參考該處理形式。
田北辰倡公開譴責陳嘉信:俾首長知道責任幾重大
實政圓桌召集人、立法會前議員田北辰形容陳嘉信的責任,是監管不力和管理不善,又指陳嘉信作為署長,一早應該以「停發增薪點」這一工具,去管理表現不達標的公務員。對於撤回對陳嘉信的授勳,田北辰認為只是「最起碼」的做法,應該公開譴責陳嘉信,「俾所有公務員首長知道自己管理及用人責任幾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