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男被執屍!賓館房內被男友人性侵 遭硬上曾痛醒 淫狼判刑曝光
無論男女都要懂得保護自己!台灣高雄1名黃姓男子涉嫌酒後性侵1名醉酒男子,事後向受害人賠償53萬元新台幣(約12.6萬港元)。法院早前判決,依刑法第225條第1項「乘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可上訴。
2男醉酒後開房休息 受害人被性侵
法院判決指出,黃男經共同友人介紹下認識成年的A男,眾人於去年9月24日凌晨零時許,一同前往酒吧喝酒,其後再往某賓館休息。黃男與A男進入同一房間,黃男於A男因不勝酒力已呈意識模糊狀態下乘機性侵,塗抹潤滑液後插入A男肛門,A男一度因疼痛反射性推開黃男,隨後又不省人事。黃男繼續親吻A男胸部,及再以性器插入A男肛門,對A男性交行為得逞。
受害人欠缺抗拒能力狀態下遭侵犯
警方調查及法庭審理時,黃男承認犯罪事實,據調查結果,證據顯示黃男行為符合「乘機性交罪」構成要點,法院經審理後,確定黃男在A男欠缺抗拒能力狀態下,嚴重侵犯A男性自主決定權。
法院認為,黃男犯案後坦承罪行、當庭向A男道歉,顯示有悔意,亦賠償A男53萬元新台幣(約12.6萬港元),故依刑法第59條規定,酌情減刑,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