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軍人遭醉駕撞斃 2子女痛失好爸爸 妻告別信:要放手讓你走了

撰文:卡洛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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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奪去多少人的生命?破壞多少個家庭?台灣32歲詹姓軍人本月5日與女同事駕乘電單車時,遭醉駕司機開車猛撞,結果詹重傷昏迷,搶救5天後宣告不治,女同事則受輕傷,而醉駕的66歲男司機一度逃逸,其後被捕。
詹遺下愛妻及一對年幼子女,日前終舉行告別式,其軍中同袍及摯愛親朋都送來他最後一程,妻子事後在facbeook心痛發文,感謝丈夫12年的包容及照顧,「這一次是真的要放開手讓你走了」,她怒轟酒駕逃逸者毫無悔意,「原來酒駕已經變常態,撞死人沒什麼,關一關還是出來了」,慨嘆人命這麼不值錢。情深的告別信觸動許多網民,既替孤寡加油,亦認為台灣醉駕刑法太輕,需要設法嚴懲肇事者。

台灣軍人詹曉民本月遭醉駕撞斃,遺下妻子鄭女及一對年幼子女,日前親友為他舉行告別式。(鄭女facebook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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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鄭遺孀在個人fb及fb群組「爆怨公社」發文,公開她寫給亡夫詹曉民的告別信,「親愛的老公:從沒想過最後一次寫信給你卻是在這種日子,也從沒想過我們如此幸福快樂的生活在這劃下句點」。鄭女在信中感謝丈夫當了她12年的肩膀,給了她依靠,「你曾經對我說,只要有你在不用害怕,就算是天塌下來也有你撐着,如今你卻食言了,但我不怪你」。鄭續指,自己會習慣沒有丈夫的日子,並會努力讓自己堅強下去,「為了下輩子能再遇見你,能再當你的老婆」。

鄭女在文末鄭重痛批釀成車禍的醉駕司機,怒指原來酒駕已經變常態,人命變得不值錢,「原來犧牲別人都是應該的」,她更質問對方為何只是提前數天來跪爬還請人錄影,最後卻不在公祭現身,她不免感歎「可能有身分地位的人就是可以這樣,所以我們都是該死的人民」。

這宗醉駕奪命車禍發生於本月5日晚上10時許,當時詹男正與林姓女同事騎電單車駛至台南市永康區大路與大灣路口,當他們停下等候紅燈時,66歲姓蔡男子駕貨車闖紅燈,從後追撞電單車,把女騎士與後座的詹男被撞飛,顱內出血傷勢嚴重,搶救5天後不治。

網民熱議台灣醉駕刑法,認為刑責太輕欠缺阻嚇力:

蔡男肇事後竟加速逃去,但其後被捕,經酒精測試後錄得數值達每公升0.30毫克(0.3mg/l),他涉嫌公共危險、肇事逃逸及過失致死罪嫌等罪嫌,依法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根據台灣刑法的《公共危險罪》,若酒駕肇事致死者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最高可被處罰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然而根據台媒綜合報道,從來沒有法官判處10年刑責。

(綜合)